“自己的席面搂得舒坦么?”林易看不下去,提筷子戳了季钦一下, “也稍收敛些,莫让大家伙以为我平素饿着你,亏着你了。”
看看人家清攸,从头到尾都文雅得很,一样都是打京城富庶地儿出来的,区别真不是一星半点儿!
林易虽是个粗人,但夫人,女儿却都是文雅人,他做不来却看的来。
“哪还要外祖父亏着我,我现在都成家立业了,”季钦咽下一口牛腩,欠兮兮地凑过去, “袭了季源那老东西的爵位,如今跟您也戴了一样的帽子了。”
林易还未来得及发作与他,季钦“哎哟”一声,已被阮清攸踩了一脚。
“行了,差不多便退席,”林易嫌弃地朝季钦摆摆手, “我这些年惫懒,许久不曾让大家伙这样热闹,他们还有得闹呢。”
反正这小子都说了一整顿席了——少让我喝酒,得办正事儿呢。
真是一个没羞没臊!
也是苦了阮家小子,羞得头都要埋到地里去了。
林易心头一阵不忍,想来想去还是得解释一二, “清攸啊,你莫嫌钦儿粗俗。 实是因边军大营不许狎妓,但军中男儿大多都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嘴上说说荤话过过干瘾是常有的事儿,钦儿见了同袍,又饮了些酒,嘴上便失了把门的了。待他酒醒了,我来骂他。”
“无妨的,”阮清攸低头笑笑。
他还不晓得季钦,这分明就是这人躲酒的一个幌子,行不行正事儿的得另说,但今日若寻不出个理由,怕得喝一个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这人又不痴傻,最晓得因势利导了。
季钦确实已经吃差不多了,现下正舒坦地倚阮清攸身上平胃,没骨头一样的,听到他阮清攸与林易的对话,撩了撩眼皮, “现在还不走。”
林易皱眉, “还没吃好?猪么?”
季钦确实酒劲也有点上头了,嘿嘿地笑, “第三道席面是金汤燕窝,兰时爱吃。”
这三日的流水席也真是出了大血,道道席面俱是上的好东西。
“兰时?”林易懒得看那醉鬼,反转头看向阮清攸。
阮清攸真是尴尬啊,他虽不是女子,但已有个表字“清攸”为众人所知了,被点出小名还是羞人,但转念一想,外祖父是亲长,也应知晓这些,便点头道:“回外祖父的话,兰时,是我的小名。”
林易这一生戎马,非生即死的大世面见了不少,却没有关于分桃断袖的半点知识储备。
他心里头的那套,还是夫人乳名只能在洞房之夜悄声说与夫君听的规矩。
季钦这小子……他闭了闭眼,都觉得自己老脸有点臊得慌,忙提起酒杯离开了主桌。
到了第三道席面,季钦见阮清攸吃差不多,撒眼瞧一下了全场,见大家伙都喝得起劲,便拉起人悄声离了席。
阮清攸自然也想走了,但还是悄声问季钦:“宾客都在呢,这样合规矩么?”
“什么规矩不规矩的,到了边城哪还有那么多规矩?”季钦拉着阮清攸开始小跑, “从心顺意,便是规矩。”
季钦拉着阮清攸到马厩,跨上了一匹通体雪白的马,一路出府疾驰着向北而去。
阮清攸半倚在季钦怀里,风声呼呼擦着耳畔,清凉又惬意, “你的乌云锥呢?”
“在大营里,”季钦一夹马腹,骏马又在提速, “在边城还是要学会骑马,路不好走,好些地方马车进不去,这匹是我打西境送来的马里给你选的,性子比乌云锥温顺一百倍,不会伤着你。”
阮清攸知道季钦爱马,那乌云锥跟他命一样,这下听他这样议论人家,便笑了, “乌云锥知晓你这般排揎它么?”
“知道又如何?又甩不下我,”季钦大笑。
阮清攸也同他一起笑。
季钦就是这样,整日装得二五八万的,其实心里比谁都善,比谁都软。
身边的下人,捡到的小狗,久处的良驹,共战的同袍……还有那个,虽然阮清攸很不想承认,却不得不承认的那个年少的挚友,季钦都是放在心上的。
阮清攸心里从来没有胜者的骄傲,他知道自己与胤亓分居季钦心里不一样的地方,重要只分场合,不分深浅。
或许,他跟胤亓这对形如宿仇的兄弟,在对待时季钦最大的区别只是:在彼此都知晓季钦心意的情况下,他容得下胤亓,但胤亓却容不下他。
他摇摇头,决心不再想这些,而问季钦:“这马有名字么?”
“没呢,既是送你的,自然是由你来取。”
“那……”阮清攸歪头想了想, “便叫飞琼罢。”
“那便叫飞琼!”
二人又行半刻,停在了一处辽阔的旷野之中,这里几乎一望无际,天都同地连在了一处。
地上已摆上了烟花筒,想来是季钦提早吩咐人准备在此处的。
季钦打怀里掏了个火折子出来,噗一下吹着了,递给阮清攸, “要自己点么?”
阮清攸忙忙摆手, “不要不要,我站远些,你点便可。”
活了二十多年,他烟花是看了不少,却从未点过呢。
听闻这东西虽漂亮,却是跟火药差不多的一硝二磺三木炭,赶上自己这种一点经验没有的,好玩却会要命呢。
“好,”季钦宠溺地朝他笑, “那你站远些。”
季钦点着引子,就跑到阮清攸身侧去了,他的人甚至在此处铺了一块皮毛,可以让人躺着观看烟花升空,虽仅仅几尺之间的差距,但却就是美丽与盛大的区别了。
第1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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