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微是灵水镇富豪叶庭的独生女,从小到大叶庭都把最好的给她。他永远都用自己的方式支持着女儿,爱着女儿。
在当时,出国留学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是一件为社会所不容的事情。但叶庭不是个固步自封的人,他知道自己的女儿也受到自己的熏陶,也想去外面的世界看看。随着年龄的增大,叶微懂得越来越多,眼界越来越开阔,出国留学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后来,叶庭还是顺着叶微的心意送女儿出国了。送女儿出国之后,叶庭本以为自己完成了一个心愿,可以好好放松一下。但随之而来得,却是每天不由自主地担惊受怕。害怕女儿在国外受人欺负啦,害怕女儿在国外生活不习惯啦。唉,可怜天下父母心。
毕竟在家是千金大小姐,各种事都不要自己动手。而在国外,鸡毛蒜皮的小事,都需要自己亲力亲为。起初叶微洗衣服都会觉得很麻烦,但对于绝顶聪明的她来说,这并不是什么难事,很快就做的游刃有余了。一个千金大小姐,最难的也就莫过于洗衣服了吧,所以克服了这一关,其他的事,相比洗衣服来说,都不算难了。比如:晾衣服,收衣服,叠衣服,装衣服,穿衣服等等……开个玩笑。
在小镇里,她总是可以秉持着富家小姐的气质,然而到国外,是万万秉持不住的。出国之前做的准备完全不管用,刚到那,什么都听不懂,只能听到所有的人叽叽呱呱,吃饭的时候老板娘叽叽呱呱,买东西的时候卖家叽叽呱呱,上课的时候教授叽叽呱呱。然而自己待了几个月后,自己也学会了叽叽呱呱,完全是当地口音,一般人还真听不出来。然而不认识她的异国人还是会用异样的眼光看她,三五成群的讨论她,像讨论一个异类,这让她很不舒服。
留学为叶微打开了另一个世界的一扇窗,然而叶微想,在自己的家乡,在自己的国家,有千千万万的人,还在窗外,欣赏着自以为尽收眼底的风光。她明白同胞们还没有醒,她醒了,却叫不醒身边的人,她无能为力,却念念不忘。但这些只能是想想,她明白自己祖国的未来不是她一个人能铺就的,现在她只需要找到带着自己走向幸福殿堂的人。
叶微回到家,见到自己的爸爸叶庭,父女俩深情相拥,喜极而泣。叶微给爸爸讲了她在国外的经历,叶庭很感兴趣,有时候都会听得入神。但是叶微只是报喜不报忧,因为这么些年的留学,她早已习惯把感伤和委屈隐藏在心里自己消化掉。她觉得爸爸岁数这么大了,还是让他开心一点。知道叶微回家还没吃饭,叶庭决定亲自下厨做饭给叶微吃。叶微说:
“爸,我学了西方菜,我做给您吃吧,尝尝我这几年练出来的手艺。”
“你有这样的孝心爸爸已经很开心了,你赶路也累了,改天吧”
爸爸比她想象的细致体贴得多,这让叶微稍微有些意外。
“爸,我不累啦”
叶微把头靠在爸爸的肩膀上,用头蹭着叶庭的衣肩。此情此景,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尘封多年的温暖里。
叶庭顿时觉得心里被哄得暖暖的。他想现在活着的意义就是在某时某刻女儿需要自己的肩膀靠一靠吧。
“好了好了,我家的小宝贝,都多大了还撒娇,都不羞。”
叶庭说着这句话,觉得好像好久没有用这样的言语宠溺女儿了,很是心酸。
“我有一个好主意,我教您做西餐吧”叶微突发奇想。
“西餐?我倒是很想学,可我哪做的来呀”叶庭微笑着,脸上的皱纹清晰可见。
叶微并没有注意到,不过还是这样最好。
“哪有,老爸你这么聪明,肯定一学就会。”
叶微再三地说,看来是不肯妥协。
“那好吧,你说我做,这总行了吧?”叶庭无可奈何。
“嗯,行”叶微只好答应了。
因为家里有专门做饭的厨师,所以叶庭好久没做饭了,但今天为了女儿,他要亲自下厨。叶微站在身边,这下他有时间和精力仔细瞅瞅父亲了,看着父亲做菜时迟钝的动作和眼角带着岁月微笑的皱纹,叶微心中顿时涌出无尽的温暖和心酸。可怜天下父母心,总是真心换不到真心。叶微的眼睛里噙满了泪水,但是她不能哭,她知道自己应该觉得幸福,她也知道生命轮回更替不可避免。她要做的就是和天下有孝心的儿女一样,让父亲安享晚年。
饭菜做好后,父女俩安静祥和的享受了晚餐。小镇的夜很安静,月亮挂在半空,俯瞰着众生。
叶家的家业一向都是由叶庭打理,一方面是留学前叶微还小,之后又去留学了,想交给她没有机会。另一方面,叶微是女孩子,传统的习俗都是女人主相夫教子,男人主家族事务。那时候女人经商就像男人生孩子,怀胎十月是要被人笑一年的。叶庭自然是不愿意自己的心爱的女儿被人指摘的。
叶微本来不这样想,她从来不认为自己是个女人,她的女汉子个性小时候就初露端倪,长大了之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尽管现在美丽的外貌很好的掩盖了她的汉子本性,但是偶尔的霸气侧漏还是出卖了她。她从来都不墨守成规,敢闯敢做,况且父亲真的老了,她想接过家里的事务,让父亲安享晚年。然而事与愿违,还没等她开口,家里的生意就出了危机,家产损失大半。叶庭也因此得了重病,病倒了。家里留下来的生意繁杂不堪,人们总是说收拾烂摊子,岂不知烂摊子也不是那么好收拾的,烂摊子一直想为自己正名,终于逮到了这个机会。对于完全不懂生意的叶微来说,这个烂摊子她确实是收拾不了的。
知道叶家的生意出了问题,尚柯坐不住了。自从上次一别,她时时想念着叶微,想去找她却没有借口,这次终于逮到了机会。就像多年干旱的土地遇到了甘霖,行走在沙漠里的游客遇到了绿洲,还能得了了还。他特意来到叶家看望叶老爷,并向他表达了帮助叶家的意思,尚柯在灵水镇是出了名的踏实忠厚,处事能力也是远近闻名。叶家确实也没有可以托付的人,叶老爷也只好信任尚柯,并叫叶微从旁帮忙。
尚柯之后帮叶家清理账目,整理生意,忙里忙外,忙东忙西。做生意是他从一直以来十分拿手的事情,本来轻描淡写得就可以搞定,但是这次他却做得比之前任何一次都要专注用心。货的买进他要亲自监督,货的卖出他也要管,生意的人脉他要自己跑,原来的亏空他也心甘情愿的填平。他心里有着一份执念。在他的帮助下,叶家的产业很快就恢复了原来的昌兴。在尚柯在的半个月里,叶微每天都和尚柯在一起,在旁边协助他,虽然实际上也帮不上什么大的忙,做的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端茶递水,洗衣做饭等等。但毕竟这是自己家的事,显然不能自己在一旁悠哉悠哉,玩的不亦乐乎,让尚柯一个人夜以继日的忙活,不像话嘛那个。
有人说,追求女生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要脸,因为效果很明显。这一点我不否认。只是为了爱情不要脸,应该算是一种别样的付出吧。
爱情中不论高矮胖瘦不论美丑贫贱,众生平等。每个人都在为爱去拼去闯,都有追求爱情的自由也都有获得爱情的权利。
近水楼台先得月,如果叶微是月,那尚柯必然是那楼台,近水的楼台。
不知从哪一天起,他们两手牵了手,决定一生一起走。对于门当户对,郎才女貌的两个人,镇上的人们都默默送出了祝福,当然也有一些人因为失去了占有叶微的机会美梦破碎而感到相当惋惜,至少有一个人,断然是不高兴的,他就是尚邵。只要是他看上的姑娘,没有他得不到的,这是他的牛掰之处。他不是采花贼,但是没有一个采花贼愿意和他相提并论。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不配,不得不说他们的定位是完全准确的,毕竟至少不会有小巫见大巫的情况出现。尚柯知道不得到弟弟的祝福是不行的。但是没办法,他又不是不了解尚邵的性格,劝是劝不住的。
即使尚柯和叶微订婚了之后,尚邵都始终未放弃对叶微的非分之想,这种矢志不渝的决心还真是让人佩服啊。他要是把这种决心放在其他的事情上,一定会取得万众瞩目流芳百世的成就。比如画油画,或许可以超越毕加索和梵高,成为向日葵的新生代形象代言人,成功登陆在各大瓜子的品牌包装袋上。比如做实验,或许能够比居里夫人早几百年发现镭,只是但愿别被射死。踏足生物界,可以比达尔文早一天发现了生物进化论,毕竟,他是生物。只是他选择了最猥琐的领域,并有幸成了这方面的大师。我超棒的,他自己认为,只是为人所不齿,但是他脸比别人的宽,一向不在乎。
某一天,柳城和几个随从一起去方天城郊外春游,在森林里遇到身中数枪的人,倒在路旁,本来柳城是不想问的,因为他怕会连累到自己,这样的事他很少碰到,但按概率来说,他百分之九十九是不会问的。
果不其然,去的时候他装作没看见,不闻不问。但是后来自己良心上还是过不去,毕竟是一条人命。返程时把他捎回家收留了。
过了几天,被收留的人伤势好些了,就过来拜谢柳城,柳城仔细一看,此人气宇轩昂,仪表不凡,而且很面善。果断像是一个青年才俊。两人谈话间才知道这个男子叫硕荣。但是谈话也只是浅尝辄止,主要是因为柳城胆小害怕,他看到硕荣满眼杀气,便不再想知道太多关于他的事,就没敢多问,他预感到那可能是不可控的,甚至是攸关生死的。
像很多喜欢游泳的人不敢潜到更深的地方的道理一样,虽然做了也不一定有危险,但是不做就一定不会有危险。柳城永远义无反顾地站在不做的那一队里,这渐渐成了他人生的信条。
又过了十几天,硕荣的伤修养得差不多了,就过来向柳城道别。
这些天里,柳城一直像上宾一样招待他。他为了感谢辛越,临走前给了辛越一个君子的承诺。
硕荣乘着夜色离开了柳家,看着天上的明朗的月光,往事涌上心头。
;
第四章 男女神
同类推荐:
落不尽的花、
女配养娃记_高辣文_御宅屋、
孤傲小门主、
豪婿(叶凡秋沐橙)、
穿越之恶魔盟主的淘气郡主、
穿成反派boss亲妈后、
最强女团美貌担当[穿越]、
斩骨书之龙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