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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一个小律师的奋斗人生 第25章 决战法庭(2)

第25章 决战法庭(2)

    由于庭前就已经预见到,大河投资很可能不承认欠钱,而且很大机率会咬死双方已经结清了费用。

    而早在收到法院开庭通知后,宁丹就向法院提出了申请,要求证人出庭接受原被告双方的盘问。

    而且法院也已经向证人签发了到庭通知,证人现在已经等在证人休息室中,等待法庭的正式传唤。

    此时,证人休息室,何远山与大河投资的宣传部经理许兴泽正坐在一起。

    何远山盯着许兴泽,好久好久,在长叹了一口气后说道:“老许啊,当时要不知我们,你们那次洽谈会能取得那么大的成果?结果到好,最后恩将仇报,非扣我五万块钱不给,这算什么事儿啊。”

    “何厂长啊,这事儿不怪我啊,我能当公司的家吗?公司怎么决定,我怎么执行就是了。”

    “那你们就克扣我们的辛苦钱啊,你知道那几天我们是怎么过来的吗?你知道我们付出了多少吗?”

    “何厂长,现在说这些都没什么用了。反正你们已经向法院起诉了,那就等法院判决好了。”

    “没有一点可以商量的吗?那怕你们先给我们一点也行啊。”

    “公司一点都不会再给你们了。当然了,如果法院判了的话,那我们一分钱都不会少你们的。”

    “看来你们是一开始就没有打算给我15万是吧?”何远山自嘲的笑了笑。

    “我可没说过。”许兴泽摇摇头,对于何远山所说,不管是不是公司一开始就这么打算的,他都不会承认的。

    “当时还以为自己抱了条大粗腿呢,我们的工人没日没夜的干活,可没想到啊……”

    “行了,何厂长,公司也没亏了你们吧,多付了2万多块钱,不算少了。”许兴泽反而安慰起了何远山。

    ……

    正在两人聊的火热时,门被突然推开了,从门外进来一名法警。

    “何远山,出庭。”

    “来了。”何远山站起身,朝休息室外走去,在临出门时,很有深意的看了眼许兴泽。

    ——————

    “证人,报一下自己的姓名、职业。”待何远山在证人席站定后,审判长说道。

    “我叫何远山,金河印刷厂的厂长。”何远山说道。

    “证人签署保证书。”在向证人说明了证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责任后,审判长安排书记员开始让证人签保证书。

    听到审判长的指令,书记员拿出一份印刷好的保证书,送到了何远山面前。

    签署保证书是是证人出庭作证的前提,如果拒绝签署的话,将不得作证。

    保证书的内容也很简单,除了有证人的基本信息外,还要填写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

    然后就是证人誓言:我作为本案证人,保证向法庭扎实陈述证言,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罚款、拘留及至刑事处罚。

    何远山如实填写完,并在最后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现在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发问必须和本案有关,任何与本案无关的问题证人有权拒绝回答。先从原告开始发问。”审判长说道。

    郝好已经将准备好的问题递给了宁丹,宁丹一边翻看着,一边开始发问。

    宁丹:“何远山,你们是在什么时候接到大河投资这笔订单的?”

    何远山:“是在2015年投资洽谈会开幕前的2天。”

    宁丹:“这笔单子正常情况下要多长时间才能完成?”

    “六、七天吧,要看人员和设备情况。”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你们是无法完成的,对吗?”

    “是的。”

    “那你们为什么还要接下这笔业务?你们不怕违约吗?”

    “怕。不过,一方面是他们找到了我们,我们经过认真考虑,认为可以完成;另外就是因为他们答应费用增加一倍。所以我们才接下了单子。”

    “增加一倍是多少?”

    “总共十五万。”

    “那你们按时完成了吗?”

    “按时完成了。”

    “怎么完成的?”

    “全厂24小时加班,人歇机器不歇。终于在投资洽谈会开幕前完成了。”

    “钱被告付了吗?”

    “只付了十万,还有五万没有付。”

    “你说的这样,是否有证据可以证明?”

    “有,我有一段和被告宣传部经理的谈话录音。”

    “审判长,我请求允许证人播放录音。”

    “可以。”审判人没有反对的理由,只要是能够有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法庭都不会反对提供。

    何远山拿出了手机,然后开始播放了起来:

    “老许啊,当时要不是我们,你们那次洽谈会能取得那么大的成果?……”

    录音内容正是刚才何远山与许兴泽的对话,这是郝好和宁丹想到的办法,他们让何远山在等待上庭前诱导另一个证人说话,即要想办法往当初约定的十五万费用上说,还不能引起对方的注意。好在,何远山完成了这个任务,虽然对话中那个许经理没有承认大河投资答应给十五万,但至少侧面证明确有其事。

    要知道,民事诉讼不同于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要求证据“确实充分”,所有的证据必须形成一个完整的闭环。否则就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

    但民事诉讼不是,民事诉讼讲的证据优势,即使双方提供的证据都达不到“确实充分”,但只要有一方的证据优于对方就可以获得有利的结果。

    “我没有问题了。”录音放完后宁丹转头对审判长说道。

    “被告代理人可以发问了。”在宁丹发问完毕后,轮到被告开始发问。

    被告的代理律师盯着何远山,久久没有说道。

    “被告代理人是否有问题发问?”审判长再次提醒。

    “证人,你刚才说你是金河印刷厂的厂长是不是?”柳平语气坚定而缓慢,目光一直盯着何远山,但如果注意观察的话,可以发现他在不停地偷看审判席上三人的表情。

    这是一个很有经验的律师,盯着何远山,是为了给他压力,人在压力下容易犯错,犯错就会说错话,而在法庭上说出来的话即使再改,法官也会有先入为主的印象。

    偷看审判人员的表情,是想知道自己的问题是否会让审判人员感兴趣,以此决定下面问什么,把证人朝哪个方向引导。

    “是的。”这个没什么好隐瞒的,不仅仅是刚才的保证书上写的一清二楚,即使何远山想否认,那还有工商管理部门的登记记录呢。此时否认,只会让法官产生证人说谎的印象,而没有任何的意义。

    “做为印刷厂的厂长,你应该坐在那儿,而不是站在证人席上。”柳平用手指了指原告坐席说道。

    “反对,被告的问题于本案无关,而且证人以什么身份出庭是证人的权利。”宁丹没有等何远山回答,立即提出了反对意见。

    “被告代理人,请问与案件事实有关的问题。”审判长第一次发出的警告。

    在这个法庭上,审判长是唯一的主宰,任何人都必须要听从他的命令。违背审判长的命令,即使是律师,在特定情况下,也有被赶出法庭的可能。

    虽然最高法院下发的规定,保障律师的出庭权利,但还是留下了“特殊情况”这一道口子。

    “好的,审判长。”柳平接受了审判长的批评,继续开始向何远山发问。

    柳平:“刚才你说,这笔单子正常情况下需要六、七天,是吧?”

    “是的。”对于自己刚才说的话,没有什么好否认的。

    柳平:“你这个六、七天每天算几个小时?”

    何远山:“八、九个小时吧。”

    柳平:“也就是需要48到63个小时了?”

    何远山在内心大概估算了一下,说道:“差不多吧。”

    “那么你们是怎么在48小时内完成的?”

    “很正常啊,平时每天开关机器都是要时间的,维护机器也需要时间啊。24小时不停机当然可以节省时间了。”何远山看着柳平,一幅你怎么什么也不懂的样子。(作者方:其实我也不懂,如果错了,那就说声抱歉)

    “24小时开机不需要维护吗?”

    “当然不需要了,抢工期吗,只要机器没问题,谁会停下来维护啊。”

    “被告总共给了你多少钱?”

    “十万。”

    “是分几次给的?”

    “两次。”

    “都是什么时候给的?每次给了多少?”

    郝好一听,就知道对方想干什么了,正如他们在答辩时所称:并不欠金河印刷厂任何费用。现在这个问题,也是想告诉合议庭成员,大河投资已经付清了费用。

    不过,郝好一点都不担心,这个问题之前三人就想到了,也做好了预设。

    “是这么回事儿,当时,大河投资在找到我们后,承诺给我十五万的费用,让我们赶工,而且一次性付了5万的定金,……”何远山按之前的预设,准备详细的向合议庭成员讲解一下事情的过程。

    “证人,我问的是‘被告什么时间给你们钱的,每次给了多少’。你只需要回答这两个问题就行了,不需要解释。”柳平果断的打断了何远山的发言,他不想让何远山解释,因为何远山一解释,反而会让审判人员先入为主,认为大河投资不讲诚信,违约在先。

    柳平在说完后,把头转向审判席,他想让审判长制止何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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