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男人表情痛苦,捂着裆部哀嚎起来。
肖晓抓紧时间转身就跑。
热闹的大街上,面包车急速前行,卓志神情严峻,眼神冷酷,紧盯着路况。车技高超的他控制车子,避开往来车辆,变道,加速,飞一般地拐上离住地最近的一条小路上。道路崎岖不平,车子颠簸,卓志心急,脑门子直冒汗。
平生以来,第一次为一个女孩儿这样担惊受怕,把车开的横冲直撞。
肖晓庆幸自己平时有锻炼身体,才能躲过那些人的追捕。她穿过居民区,一路跑到楼下,累的脸颊通红,汗水直流,火辣辣的热。回头看了看身后,还好那些人没追上来。她站在楼门前喘了口气,提起手上的青菜袋子,想自己真够死心眼的了,危急关头,这么沉的袋子都没扔。
肖晓刚迈步上楼,就听室外“吱嘎”一声响。
急刹车的声音!
肖晓心中警铃大作,快步往楼上跑,紧接着听到身后男人的脚步声,并且响声越来越大。肖晓似乎还听到了他的喘息声,当黑影罩过来时,她“啊”地大叫,转身用手里的青菜袋子对着来人一阵乱打,“我是不会跟你们回去的,走开。”
“噼里啪啦——”芹菜叶子都打掉了。
卓志抬肘护着头说:“肖晓,是我。”
“啊?”小疯子似的肖晓停下来,定睛看了看,“卓志!”
卓志站在低处,两人视线对上,都是满脸通红,满头大汗,他比她滑稽一点,有片芹菜叶子赖着他的发顶不肯下去。
“怎么是你?”肖晓伸手要去摘他发顶的叶子。卓志看到陌生男人从楼上跑下来,睁大眼睛,抓住她的手,二话不说拉着她撒腿就跑。
肖晓差点摔倒,回头看到身后的男人,变了脸色,边跑边把手里的青菜水果丢下。洋葱、桃子噼啪滚落,弄得男人不好下脚,大声叫骂,分心思低头看路,拖慢了时间。
卓志跑到楼宇门突然停住,神色紧绷,盯着堵在门口的两个人,这时,身后的那个家伙也跟着跑下来。
前后受敌,被困住了,肖晓六神无主,紧紧抓住卓志的手,“怎么办?”
“别怕!”卓志用力握住她的手,余光扫了身后男人一眼,手握成拳,率先发动攻击,大力一脚踢开堵住门口的一个倒霉鬼。
另外两个家伙一拥而上,一个抓肖晓,一个对付卓志。空间小,距离近,卓志拦腰抱起肖晓,在她的尖叫中带着她旋转起来,借用她腿部的力量纷纷踢倒两个男人。
转瞬间,三个人都倒在了地上,龇牙咧嘴,表情痛苦。
卓志放下肖晓。
肖晓整个人已经傻了,刚才那一招,好像在拍电影。
“快走。”没有犹豫的时间,卓志拉着她往外跑。
“站住——”三个男人爬起来继续追着。
肖晓跟着卓志跑上嘈杂纷乱的大街。
“嗡——”
车子疾驰,发出鸣笛。他牵着她的手在马路上狂奔,他的步伐很大,目光坚定,有着不顾一切的闯劲儿。
风带动她的长发与裙摆,娇小的她像是被他扯在手里的风筝,彼此间埋着看不清的丝线,只能跟随着他的脚步,他去哪里,她跟到哪里。
行人,车辆,纷繁的大街上,她的眼里只有他一人,凝视他高大的背影,紧张却不慌张的神情,忽然想起老爸曾经说过的话——“当时你妈她啊,拉起我的手就跑,带着我越过人群,冲上大街。我还记得她当时穿着一件很酷的机车服,长发披散着,跑起来,发丝飞舞,像舞动的精灵,回头时,目光坚定明亮,有股势不可挡的气势。我想,我就是在那个时候爱上她的。”
“砰砰砰——”
肖晓听到了心脏跳动的声音,并且清楚知道,这样的剧烈心跳根本不是运动量加大的后果。
卓志带肖晓到一处小胡同,确定身后那几个人没跟上来才停下脚步,松开她的手,抹了把脸上的汗水,长长呼出一口气来。
肖晓也是累的小脸通红,满是汗珠,蹲在地上,大口喘气。
两人对视,会心一笑。
想到追自己的那些人,肖晓小脸皱皱的,苦着脸说:“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找来了。”
卓志擦着汗水说:“那些人是冲我来的,连累你了,我很抱歉。”
“啊!”肖晓说:“你是说刚才那几个人是冲着你来的。”
“嗯。”
“是吗!”肖晓想到他可能得罪了什么人,担心地问:“你怎么得罪他们了,他们连我都要抓?”
“他们以为咱们是……男女朋友。”
“哦!”肖晓应了声,转念想到自己与他被误会成恋人关系,温度刚刚降下去的小脸又热了几分,眼神偷偷瞄了他一眼。
他呢,表情自然,目光坦荡。
肖晓说:“他们抓我想要挟你吗?”
“嗯。”卓志跑的喉咙里冒烟,想喝口水,“他们出十万块,要我在楠哥的车上做手脚,让楠哥输掉比赛,我没有答应。”
肖晓用力点了点头,“你做的很对,我们不能做为钱出卖朋友的事情。”她竖起大拇指,“好样的。”
卓志笑了,腮边小酒窝深陷。
肖晓弯起唇角,看得入迷。
微笑对视中,眼中只有彼此。
盛夏热情的阳光下,似乎听到了花开的声音。
心情荡漾的感觉,让卓志微微不适,忙垂下眼帘。肖晓也发觉自己失态,目光瞄向别的地方,不知所措,摆弄着手指。
卓志说:“那帮人已经跑远了,出去吧。”
“好。”
怕再遇到那伙人,肖晓紧紧跟在他身后,想到什么,说:“你要不要给楠哥打个电话,那伙人对你没办法,没准会找上别人,赛车中发生意外都是很危险的。”
卓志停下脚步,“多亏你提醒我。”他拿出手机,给楠哥打过去。
傅弈楠人在家中。业余赛道车神的家不是想象中的大别墅大房子,而是一间普普通通的小屋,装修简单,却也温暖。花纹漂亮的地毯,带着蕾丝边的窗帘,柜子上可爱的装饰品,处处彰显着女人的蕙质兰心。
每次比赛之前他都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独处一阵,只有在这里,才能让他找到归属感,才能冷静下来。
“嗡嗡——”放在床上的电话震动,发出响声。
傅弈楠拿过来看,以为卓志叫他提车,很快接听电话,“大志,车好了。”
卓志站在胡同口,观察着街道上的可疑行人,说:“楠哥,麦可斯的人找过我。”
傅弈楠玩车这么久,一句话就明白怎么回事,淡淡应了声,“知道了。”就把电话给挂了。
手机丢在床上,傅弈楠拿起放在床头柜上的鸭舌帽戴在头上,摆正帽檐。纯黑的帽子上缝制着他名字尾字母的缩写,红色的线,针脚有大有小,看得出是手工缝制的。这是他的幸运鸭舌帽,有它,战无不胜。
胡同口,卓志盯着手里的电话发愣。
肖晓问:“楠哥怎么说?”
“他知道该怎么办。”卓志揣好手机,说:“咱们走吧。”
“嗯。”肖晓又说:“我有点渴了,去吃冰激凌好不好。”
卓志也热的够呛,“行。”
早上的冷饮店空荡荡的,一位客人都没有。卓志掏出钱包,肖晓按住他的手说:“今天我请你。”
尽管卓志不是有钱人,也知道男士该主动为女士买单,他说:“还是我来吧。”
“我都说了我请你。”肖晓往里面推他,“去找个座位。”
卓志拗不过,只好收起钱包,看了眼窗边的显眼位置,选择了角落里的那张桌。
肖晓站在冰激凌的冰柜前,已经选好了香芋味的跟巧克力香草味的两种冰激凌,扭头问:“你吃什么口味的?”
卓志印象中冰激凌是女孩子的东西,他说:“我喝矿泉水。”
“哦!”肖晓口气难掩失望,因为每次跟馋猫老哥一起吃冰激凌都是选得这两种口味,两个人互相抢着吃,这样才好吃。
卓志搞不懂她怎么就突然没了精神,难道因为他没吃冰激凌。女生有时真的好奇怪,可以没有原因无缘无故地不开心,莫名其妙,让人摸不着头脑。
卓志想起一首老歌,其中有句歌词是这么唱的:女孩儿心思男孩你别猜,猜来猜去也猜不明白,不知道她为什么掉眼泪,也不知她为什么笑开怀。猜来猜去就会陷进来,猜来猜去就会把她爱。
他一个身无分文的穷小子,拿什么去爱别人。
卓志低头,盯着自己的双手看。人家都说他骨节修长,心灵手巧,长了一双艺术家的手。应该拿画笔的人却拿起了扳手,有时会想自己为什么会出生在穷人家,而不是富人家。这种想法也只是想想罢了,他所受的教育告诉他,家庭不能选择,未来的人生要靠自己去打拼。他会用这双手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追求自己喜欢的姑娘。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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