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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馋猫(H) 作者: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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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馋猫》作者:冉尔

    文案:

    把捡到的夜盲症小馋猫养成小狐狸的一百种方法……

    1腹黑深情攻x软萌乖巧受

    2重生攻

    3合法同性婚姻设定

    4甜饼,糖衣玻璃渣,背景不用细究,随意看看就好。

    作品标签:民国往事 甜宠 重生 he 年上 情投意合

    第1章 包子

    季公馆安静得像个鬼宅,空落落的天井里只有几只麻雀在窗台上晒太阳,窗台下搁了条落满灰尘的扫帚,被日光拖长的影子顺着斑驳的墙根一直蔓延到窗内的书桌上。

    桌上横七竖八地摊着各式各样的书,泛黄的纸随风哗啦啦地翻动。

    今年入冬早,银杏叶刚黄,天就落了雪。季达明坐在桌前念书,少不了被窗外的寒风扰得心思烦乱,又见书页下标着伊默的表字清让,便更静不下心来,只埋头喊人来倒茶。

    自小跟在他身后的乳母闻声从门帘后探出了头:“要喝什么茶?”

    季达明照例要毛尖喝,说罢头也不抬地伸手在桌边摸索:“婶,帮我拿个茶杯。”

    乳母姓李,公馆里的人多唤她李婶,季达明亦是如此。

    他说完,手里的书在寒风中挣扎起来,页脚翻滚。季达明喉咙干涩,烦躁地将书摔了:“小默帮我泡了……”他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拾起那本伊默标注过的书,继续安静地看。

    伊默心细,季达明桌前从未断过热茶。

    “少东家,您的茶。”李婶拎着茶壶一步一颤地走到桌前,见他在念伊默留下的书,神情黯然,“我是真想劝您,可也知劝不住的。”

    焦枯的茶叶在热水中起起伏伏,季达明刚将它们吹散就瞥见页脚伊默的笔迹,差点拿不稳茶杯,捂着胸口喘了几口气,硬是用热茶将翻滚的气血压了下去,面上却一片水波不经,只嗓音有些许的沙哑:“劝我什么?弦都续了。”

    李婶听他这般说辞听得耳朵都长出了茧子,候在一旁等季达明喝完茶便要收走茶碗,顺手将他写废的宣纸拢到桌角,季达明却忽然跳起来:“别动!”

    “要这劳什子东西做什么?”李婶被他吓得失手打碎了茶杯,慌忙弯腰拾碎屑,“别乱动,扎手。”

    季达明闻若未闻,像是看不见锋利的碎渣,扑过去挨个儿翻看,直至寻到张字迹模糊的纸才安下心来。

    李婶本欲阻拦,可觑见他找的东西后,心里便有了定论。她默不作声地将茶壶拎走,还帮季达明将门帘遮得严严实实,生怕漏风。

    而季达明捧着泛黄的宣纸,眼前模糊一片,只依稀辨清开头几个小字:“吾夫达明,见字如晤……”

    伊默生性怯懦,家里安了电话也不太敢用,想季达明时总趴在桌上写信,常常一写就是一下午,冬天手冻僵了都不愿停。

    窗外的风忽而止住了,院里传来几句寒暄,季达明闻声蹙起眉,将伊默写的信折好放在胸前的口袋里。

    厚厚的羊毛门帘再一次被人掀开,来人却不是李婶,而是双手揣在袖笼里唤他吃饭的孟泽。

    “就来。”季达明捂着心口喘气,那里涌动起的热潮,就像伊默还在。

    “快些吧,再不来菜就要凉了。”孟泽站在门边没有动,如今公馆里敢劝季达明的,除了李婶,便只剩他了。

    季达明抬眼向门边扫了一眼,神情说不上是失望还是落寞,连余光都没有在孟泽身上逗留。

    “达明,改天请人来给院里的银杏树修修枝吧。”孟泽搓了搓手,继而向掌心哈了一口气,“它都疯长两年多了。”

    “晓得了。”季达明将砚台收起,恋恋不舍地收回黏在书上的视线,起身往门外走。

    孟泽犹豫半晌,跟上去又道:“再不修,它快长到别人家的院子里去了。”

    季达明此时已钻出门帘,刚好看见银杏树的枝条随风摆动,细碎的日光散落了满地,他抄着手驻足:“小默走后我就没想再修它的枝。”

    孟泽一直跟在季达明身后,听了这话猛地仰起头,恨恨地盯着院中的银杏树:“达明,我们成婚多久了?”

    “不记得。”季达明注视着院中的树随口敷衍,继而踩着满地碎雪眼眶微热,“伊默走了两年又三个月了。”

    孟泽神情不虞,当着季达明的面不敢表露出来:“快过年了,不适合上坟,容易沾上晦气。”

    季达明却含笑摇头:“小默哪里舍得让我沾上晦气?”

    “达明……”孟泽喃喃着伸出一只手,像是要去抓他的手臂,然而季达明早已走远,便只能苦涩地发问,“你还忘不了伊默吗?”

    “忘?”季达明猛地回头,眼底翻滚着压抑的苦楚,“我娶你是因为伊默死前的嘱托,若要论起‘忘’,我看忘记这茬的人是你!”

    此话一出口,他们二人都再也说不出话来,四目相对,只剩怜悯与隐忍的恨。

    后来还是孟泽先开口,端的是温柔贤淑的架子:“是我错了,有什么事吃完饭再说吧。”

    季达明不愿再在这个话题上多纠缠,转身进了前堂。他堂叔家的孩子近些天借宿在公馆内,正捧着碗眼巴巴地盯着菜,见他们进屋,眼前一亮:“还以为你们今天都在屋里头吃呢。”

    孟泽给季达明拿了双筷子,脸上挂着温和的笑意:“以后吃饭不用等我们,你吃完饭还要温书呢。”

    提起书,季达明脑海里盘旋起方才书上的批注,明明字字都认识,可是拼凑在一起,句句都变成了伊默的名字。

    伊默离世已有两年多了。

    季达明至今还不大相信,自己捡回家的“小馋猫”比自己先一步去了阴曹地府。或许伊默还在奈何桥前等他,又或许早已投胎去了好人家。

    今日孟泽做了一桌好菜,有酒有肉,他叔叔家的孩子吃得满嘴油光,季达明捏着筷子随便夹了根菜叶,塞进嘴里却连酸甜苦辣都分辨不出。

    孟泽虽与侄子说话,眼睛倒时时刻刻盯在他身上:“再吃些吧。”

    “饱了。”季达明搁下碗筷,起身欲走。

    孟泽难得追上来拦他:“达明,今晚陪陪我。”

    季达明掀开门帘的手微顿:“改日吧,这些天商会的事情多。”

    他叔叔家的孩子识趣地收拾了桌上的残羹冷炙,猫着腰溜去了卧房。

    “达明,今天是我的生日。”孟泽拽住了他的衣袖,见季达明犹豫,语气里立刻弥漫起希冀,“我下了面,你吃一碗好不好?”

    季达明捏着门帘的手渐渐握紧,伊默的脸在眼前忽远忽近。

    孟泽见季达明不动,以为他心软了,立刻欢欢喜喜地去盛面,然而当孟泽端着面回来时,随风飘动的门帘前早已空无一人。

    是夜,季达明将以前伊默寄与自己的家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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