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仆 作者:hellrabbit
分卷阅读22
男仆 作者:hellrabb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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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收到了卡洛斯战死的消息。
维欧莱塔成为了真正的公爵夫人,真正的。
她后来很少出席舞会了,但凡是她出现的地方,人们都会对她议论纷纷。人们谈论她的坎坷,谈论她的美貌,谈论她的幸运,但很少能有人读懂她眉宇间的哀愁。
就算年纪大了,维欧莱塔夫人仍是远近闻名的美人,她不跳舞,也不过多的和别人交谈,这让她的气质中增添了一股神秘的魅力。
我只想让您知道,我这辈子的爱都给了您,我再也没有办法爱其他的人了。那名叫阿斯蒂克的莽撞的年轻人,在一天晚上,向这位有着奇异的亚麻灰色头发的夫人倾诉爱慕之情
而维欧莱塔只是微笑着对他摇了摇头。
她从来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她最终也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一切,可是她却再也开心不起来了。她虚伪的朋友,她木讷的丈夫,她无望的人生,所有的一切对于她来说都无所谓了。也许正像王尔德所说的那样:人生有两个悲剧,第一是想得到的得不到,第二是想得到的得到了。
而她也都经历过了。
作者有话要说: 忘掉补空章节了。
没错,公爵夫人就是古斯塔夫的麻麻(卧槽你改设定了,说好的不是麻麻呢?)、阿斯蒂克老先生的梦中**,狠心的女人。
#论作者对于母亲这个角色的不喜爱程度#
#女神都是绿茶婊系列#
#古古,又间接虐你了对不起#
#神奇的一发命中率#
#母子不会见面相认的,别瞎想了#
☆、chapter44
服侍完弗兰克先生用完早餐,诺顿看着老人的侧脸礼貌地说:我有件事情想征求一下您的意见,老爷。
弗兰克先生点了点头:说吧,诺顿。
诺顿说:其实我想去参加城里的培训,那次我去镇子上的时候听说了在哈里森堡有会计学的课他一边说一边观察着弗兰克先生的表情。
弗兰克先生问:要去多久呢?
每周的周末参加一次学习就可以了。诺顿说,我知道这个要求非常过分,抱歉,老爷,就当我没说过吧。
弗兰克先生摇了摇手,绿色的眼睛看着他:不,诺顿,我并没有反对。
诺顿的眼睛突然间明亮了起来:老爷!您同意了?
当然,孩子,弗兰克先生看着他,其实我也一直好奇你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怎么愿意一辈子待在一幢宅子里的,出去见见世面,学点儿有用的东西也很好。你在我身边待了这么久了,我一直觉得你是个不错的年轻人,可不要把青春时光浪费了啊!
谢谢您,老爷,我真的不知道怎么感谢您。诺顿说,在我离开的时间,我一定会安排好所有事情,绝对不会让您有半点儿不方便的。
诺顿高兴极了,他存了不少钱,他曾经以为自己会一直慢慢地带着这笔钱渐渐衰老,但当他来到美国后,在这个生机勃勃的国家,所见之处都是各个种族的人在这里以各种方式的生存,而他在这样的感染下,也终于开始了新的尝试。
安排好他不在的一切家务事后,他租的汽车也来到了庄园门口,诺顿拎着小箱子跟司机打了个招呼,接着就消失在了庄园的小道上。
城里的人可比乡下的人多多了,即使在晚上,也到处灯火通明。诺顿在一家小旅馆住下,听着楼下的嘈杂声,他觉得这里的人是这样的富有活力。在从前,他总是看不起这些平民,认为他们都是没有教养的一群鼠辈,而在他刚进宅邸里做男仆的时候,甚至认为自己和这些人不是一个阶层的,那时的自己看不起其他人,并以宅邸管家为终身目标。他曾以为自己会在一间城堡里一直做下去,兢兢业业直到白发苍苍,但现在,他已经成为了管家,却向往着庄园外的自由,时间可真是一件奇妙的事情啊!
望着斑驳的天花板,黄/色的灯光让他昏昏欲睡,不知道古斯塔夫现在在做什么,据说他养父的独生子最近要来弗吉尼亚,传言阿斯蒂克老先生病重,他看上去心事重重又什么都不说,真希望不要出什么事情才好。
就这样,年轻的黑发男人在这样嘈杂的环境下竟也慢慢睡着了,等他第二天醒来之后,就去城里报了名。正式开课要等到下周,诺顿决定到处转转,他来到码头,看着远处海天相接的地方,凉爽的海风让人感觉异常舒适,年轻的女士打着阳伞匆匆路过,一群海鸥在碧蓝的空中盘旋。
租赁的汽车要到中午才能到,他就一边走一边到处看看,一艘乌黑的轮船进了港湾,黑色的烟囱像火龙的鼻孔一样喷出烟雾,接着就是一大群人挤进了码头,看着那些东张西望的人,诺顿怀念起自己刚来美国的时候,那时要不是被路易莎太太碰巧遇上,自己也不会遇到弗兰克先生这样的好主人,也不会遇到古斯塔夫。
固步自封有时候比想象的要容易,而往前迈出一小步则需要无比的勇气。诺顿看着行色匆匆的人群,这些人中有多少是和自己一样是带着所有家当跑到这里来的呢?
一位穿着考究的先生似乎迷了路,他有些迷茫地看着周围,然后向诺顿走来。
抱歉打扰了,先生,那棕发的男人碰了碰帽檐,一副绅士的派头,您知道能在哪里找到租车的地方吗?
诺顿看着他,如果没有预约,现在您恐怕很难租到车,在前面的车站您可以在那里等着。
好的,谢谢。那男人解开了过紧的领结迅速地离开了,但过了一会儿他又回来了,真像你所说的,所有的车都有了预约,现在我恐怕是哪儿都去不了了,该死!他看上去非常气愤,手上拎着的箱子也扔在了一边,看来是个脾气急躁的人。
诺顿并不想多管闲事,虽然对方的伦敦口音异常标准,但这并不代表诺顿会把他当做朋友,相反,他对英国已经产生了一定的厌恶感。
您等一会儿应该会有的。诺顿已经想从这个男人身边离开了,但对方却不依不饶地跟着他,你的英语真标准,天呐,我已经开始怀念英国了。他问,你是英国人吗?听上去伦敦口音并不太像,是北部的吗?
诺顿嫌恶地看着他:抱歉,先生,请不要跟着我了,我没有车!
但你看上去像有车的人啊!而且对这里很熟悉。男人解释道,本来是有车来接我的,可是我不愿意,没想到造成了这么大的麻烦!
这是怎样一个无知的人啊!诺顿只想把他打发走,他从怀里掏出表,离自己约定的时间也已经不远了。
好吧,看来并不是所有人都这么友好!男人说,我真该让古斯塔夫来接我!
诺顿愣了一下,回过头:你要到哪里去?
去麦克利恩镇的阿斯蒂克庄园,您既然不愿意帮助我,要问那么多干什么呢?那男人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诺顿打量着他,已经大概猜出他的身份来了,我租的车时间还没到,我恰巧也是去麦克利恩镇,我去的地点是离阿斯蒂克庄园不远的弗兰克先生的庄园,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和我一起乘车。
当然,谢谢!男人笑逐颜开地伸出手,我是查理?阿斯蒂克,也许你听说过我父亲理查德?阿斯蒂克,我听我父亲说过弗兰克先生,没想到能在这儿遇到弗兰克先生的朋友,真是太巧了!
作者有话要说: 诺顿在美国篇感觉已经变成男二了,节哀
☆、keke
推荐大家去看有妖气的一部漫画:百万美元。
一开始以为是美漫,以为是电影的漫画版的漫画
#推荐个鬼啊#
#骗点击啊你#
#死鬼,快更新#
#才不会去看呢#
作者有话要说:
☆、chapter45
这是一位相当时髦的男士,考究的麻质薄外套彰显着中产阶级的审美趣味,这种新奇的面料与款式是旧贵族所不会选用的,这些扬言自己白手起家的先生在衣着品味上也相当特立独行。诺顿瞟着他颜色鲜艳张扬的丝绸领带,觉得这位先生与整个国家的气质也相当符合。
美国真是乱啊,这位先生用丝绸手绢擦了擦额角的汗珠,我还是比较适合我们英国的气候。他看着坐在副驾驶的诺顿,我该怎么称呼你,朋友?
弗里曼,诺顿透过后视镜看着他,诺顿弗里曼。
嗯,这倒是个适合这样地方的名字。查理点了点头,你是弗兰克先生的朋友?
事实上,我是弗兰克先生的管家。
查理看着那人的肩膀,干笑两声:原来是管家先生!怪不得一副处变不惊的模样,说实话,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你是英国人了,现在很少有本土的美国人还穿着这样的外套吧?
诺顿不觉得自己的外套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不知道为什么,他对这位先生有着天生的敌意,也许那是从古斯塔夫每次提到他时都面色凝重开始的,诺顿沉思着,怎样从这位先生的嘴里套出点话来。
我对时尚这件事情并不是很敏感,常年待在宅子里也只有制服而已,诺顿看着他,您这身衣服,不仅在这里,恐怕在伦敦也是相当时髦的。
查理摆出了一副你很识货的表情,我以为美国的管家会更新潮一点,没想到还是伦敦好,要不然怎么说是世界的中心呢?
是啊,这里的人穿衣服远没有伦敦考究,诺顿看着他,您在这里待久了就会知道,有些夫人戴着去年伦敦流行的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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