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刘明义是发小,他这人平时真不错,但不知道为什么就爱捉弄骆可,我问过他,他支支吾吾的说谁叫骆可不自量力,就是欠收拾。
我自然不会为骆可和刘明义翻脸,而且骆可明明可以不来。
“小骆可,你看咱们这只喝酒唱歌多没意思,你不是会跳舞吗,来给大家跳个脱衣舞助助兴。”不怀好意的刺耳笑声在包间内响起。
男人是下流动物。
一群男人凑在一起就不会有什么好屁。
一个陪酒的男孩被推了出去:“来,你给小骆可打个样!”
对方工作态度非常良好,说来就来,腰扭得跟蛇一样,一件短款小外套就被他缓缓脱了下去,衬得旁边的骆可像是一根碍事的木头。
大家起哄喊着:“骆可脱!骆可脱!”
骆可垂在腿边的手攥紧到青细的血管都凸了起来,他的视线越过纷乱的灯光和兴奋的大家落在我身上,一说眼睛欲语还休,两滴眼泪要掉未掉。
我是没有欺负他的兴趣的,总体来说我并不是一个有恶趣味的人,作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青年按理说我应该制止刘明义他们。
但……
那时骆可刚在我的世界出现不久,我并不记得我们之前有过什么交集,反应过来时骆可已经像是胶皮糖般缠上了自己。
不过从小到大像他这样纠缠过自己的人太多,我并不太在意。
那天是刘明义的生日,他们也是像这样在包间里喝酒唱歌,那时候年纪小不敢点人陪,没成想刘明义偷偷摸摸的叫来了骆可。
在他们你一言我一语想要灌骆可喝酒时,我制止了他们。
但下一秒骆可却主动接过了酒杯一口喝了个干净,简直让刚刚义正言辞数落刘明义他们的我变成了小丑,而刘明义他们也拿我刚刚说的话反过来取笑我。
那是我第一次对骆可这个人产生了点印象。
我觉得他——挺贱的。
第2章
但之后我还是制止了刘明义他们几次,直到后来我发现骆可明知道会被欺负还是会来,还会在自己制止刘明义他们后听他们的话。
我便停止了对他的帮助。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善良是有限的,我也不是圣人。
所以此时我也只是淡漠的收回了视线,在越来越响的起哄中给小叔发了条消息:【换个人吧,之前那个人我瞧不上了。】
我突然发现那个人长得有点像骆可。
看着就烦。
小叔:【好,听你的。】
小叔:【别在外面玩儿太晚,早点回家休息,熬夜该长不高了。】
我笑了下,手指轻快地在手机上点着:【小叔,我都23了,而且我189的身高真得还有必要再长吗?】
小叔:【所以重点其实是前面半句。】
前面半句是:早点回家休息。
我看了眼时间已经快到1点了,是该回家睡觉了而且这聚会也越来越没意思了,我刚起身骆可突然转身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起哄声戛然而止,众人茫然的大眼瞪小眼,最后全部看向了已经站起来的我。
我从他们的视线中大概感受到的就是,他们好像觉得我要去追骆可,其中有几个甚至是一副你果然还是在乎他的模样。
我看到他们的反应就更加坚定了立即回家睡觉的想法。
熬夜果然使人弱智。
*
代驾的车开得很平稳,我坐在后排把车窗放下了些感受着带着初秋凉意的晚风。
我并不知道我其实是活在一本叫《踹掉渣攻被大佬狠狠爱》的狗血小说里,而我就是那个被踹掉的渣攻。
书中关于今晚的这段剧情是这么写的:
骆可知道刘明义叫自己去肯定没有好事,可是他已经整整7天没有见过闻时京了,7天就是168个小时,168个小时就是10080分钟。
他实在想闻时京想得不行,也不放心,这几天没见他有没有照顾好自己。
而且除了这种场合他哪里还有见到闻时京的机会,所以即使知道是鸿门宴他还是义无反顾的去了。
当他推开门一眼就瞧见了闻时京,男人交叠着长腿姿态随意的坐在沙发上,最中间的位置,如同年轻的王,五颜六色的灯光从他身上扫过,把他黑色的高定西装变成蓝色、绿色、黄色、红色……每一种颜色都赏心悦目,而那张五官偏凌厉的英俊脸庞也被染上了些不同以往的颜色,如同神秘的宝物,让自己的目光不受控的追寻着他。
只是他怀里抱着别人。
骆可对自己说,没事的,这些年他已经习惯了……
刘明义果然不出所料的又来刁难骆可,可是骆可最近犯了胃病,难受得厉害不能喝酒的。
他不得已只好向闻时京投去求救的目光,但对方果然还是没有管他,骆可在心里自嘲的笑,是啊,他怎么会在乎自己的死活呢,自己只是他的舔狗而已。
而他唯一能接触到闻时京的机会,就是亲手摘下他的腕表送给他的小情人,一个他从前没见过的,新的小情人。
闻时京换情人如流水,却不肯给他一次机会,在他眼里,自己连那些鸭子都不如。
只不过这次刘明义他们太过分了,他们居然要骆可跳脱衣舞,骆可本以为至少这次闻时京会帮他,可对方却连看都没看他。
骆可的爱和奢望在这一晚被打碎,他踉踉跄跄地跑走,躲进了卫生间,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起来,他吐了个昏天暗地,哭着把自己蜷缩成一团,小声念叨着:“你以前明明会帮我的……”
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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