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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她想混吃等死(女尊np) (八)旷野之风

(八)旷野之风

    从书店里出来,林湘郁郁不乐。
    尚黎光那声若有似无的叹息唤起了她过去的种种回忆。
    虽然称不得拙口拙舌,但林湘生性不爱说谎,某些时刻坦诚得过分,为此没少搞僵气氛。林湘不是没想过改变过,可她拢共就这些棱角,若都磨圆了,她还是她吗?
    坦诚的言论伤人害己,但沉默也不是在任何时候都行得通,就像今天。
    尚黎光其实不亏的,就算没得到他想要的答案,至少,她也因为这场对话受到了伤害,没人落到了好。林湘自暴自弃地想,要制造一个所有人都受伤的世界,对她来说未免也太简单。
    努力牵起嘴角,林湘闷着头往前走,街道上行人来来往往,但没一个人与她同路,亦没一个人与她相干。林湘的目光掠过一张张陌生的脸庞,最后停在一对买糖瓜的母女身上。
    那女孩不过才五岁,身上穿着淡黄的衣裳,胖胖的手指依恋的拽着母亲的衣角,天真圆润的小脸笑得灿烂,甚至有口水留下来。
    糖……
    她顺着女孩渴慕的眼神看去。
    不是粘稠的胶状物,这家店的麦芽糖被切成了适合入口的小方块,继续往家的方向走,林湘丢进嘴里一颗,甜丝丝的滋味沁进心里,怪不得那孩子爱吃。
    这糖的甜度刚好,不像过年时父母为她准备的散称巧克力。代可可脂的味道甜到发腻,林湘七八岁嗜甜的时候特别喜欢,吵闹着要买,结果十七八、二十岁了,每次回家,她屋里备着的零食还是这个。
    她很少去想父母,因为很多念头一开,就再也收不住了,倒不如从根源就杜绝掉。可既然已经想起了,她就只能继续,直到自己陷进件件泛黄的往事里。
    “林湘姐!”直到有人喊她的名字,林湘才回过神,惊觉自身居然不知不觉走岔了道儿,站在了一条从没来过的旧胡同口前。
    叫住她的人是徐语,他从胡同的另一头跑过来,有些局促地在她面前站定。
    最近吃早点时,林湘总能遇见他,徐语是个很健谈的男孩,总喜欢和她搭话,有时又莫名的害羞,挺可爱一少年。
    “小语,”熟人的出现让林湘勉强打起精神,“你在这里是?”
    “碰巧。”徐语视线游移。
    他不敢告诉对方自己就住在附近。这里的房子比林湘姐住的地方差太多了,连他身上的衣服也是,一点也不漂亮。方才他太冲动了,一心只剩突然见她的喜悦,把周遭的环境全然忘了。徐语分外懊恼。
    “哦,”林湘点点头。她只是随口找个话题问问,并非想打听或者了解什么,再加上情绪并未大好,因此,林湘并没有注意到对方的言辞吞吐,她将手里装糖的纸包抖开,往徐语身边递,客气道:“你吃甜吗?我刚买了麦芽糖,要不要来点儿?”
    徐语不好、也不想拂她的心意,偷偷用下裙擦了擦手,余光偷瞄着林湘,他用两指捏了一块,腼腆地送进嘴里,忐忑观察她的反应。
    他的个子比林湘姐要矮上一头,含着麦芽糖,徐略微语仰脸,晕晕乎乎凝望林湘近在眼前的眉目。她的嘴角微微翘着,脸颊的酒窝是单个的,只在左边有浅浅的一点,那双形状漂亮的眼睛此刻微微垂睫,徐语从瞳仁里发现了自己。
    小小的一个,就倒影在她的眼湖。
    糖块渐渐被唾液煨化了,他只觉得连她望过来的目光也是甜味的,简直能拉出丝儿来,从舌尖甜进心里。
    “借过。”清澈干净的少年音连同熟悉的小车一起出现,林湘姐寻声看了过去,瞳孔里那个属于他的倒影消失了。
    徐语有些失落。
    “小哥,叔。”
    这厢,林湘却没这些细腻的心思,礼貌地和早点摊老板打了招呼,她揪住徐语的衣袖,拽着这个好像在发呆的少年往路边挪了挪,口中寒暄:“你们这么早就出晚摊啊。”
    “夏天快到了,现在日头长些,这个点儿正好的。”方兴岱含笑看了眼兀自神思恍惚春心萌动的徐语,道:“我和阿茗先走了,你们聊。”
    “等一下,小哥。”秉持着见者有份的原则,林湘将纸包往闻声放慢前进速度的少年眼前一送,问:“你吃糖不?”
    叫住他就为这个?慢下步子、准备卸力放车的辛茗握紧了车把,心中有些为小语鸣不平。这家伙到底懂不懂与儿郎相处的分寸?还是她以为所有人都像小语这个动了心的傻瓜一样,请吃点糖就能搞定吗?
    视线顺着递到眼前的纸包上移,辛茗近乎审视地打量对方蠢兮兮的长相,意外发现,这个平素眉眼舒展的女人,今天似乎笑得没什么精神。
    她怎么了?
    抿了一下嘴唇,辛茗别过了眼不再看她,并未开口指出对方的失礼。毕竟,若出言点透了,这家伙肯定会连小语也一起屏除在外。“我不吃甜,你给徐语吧,他爱吃。”
    少年抛下这句话,腰臂使力,将车拉得更快了,这里的道路并未铺设青石,车轮一加速,哗啦啦扬起一地的土。
    喂,她的糖!
    林湘手疾眼快把手一收,护住纸包里的麦芽糖。
    真是的,她客客气气的请对方吃糖,哪里惹到他了?成天跟吃炸药似的,她赌这小孩绝对没什么朋友。
    经历了一连串插曲,林湘低沉的心绪变好了许多,回到家里,对着原主她爹的牌位絮叨完今天的遭遇,林湘咬着毛笔,一项项认真检查自己的工作清单。
    开店需要注意的事项她已经问清了,连进货的书局也已找好,市场调研基本进入尾声。
    去附近的学堂和书院探听情报、找木匠新漆内设,改修店面、趁着艳阳天在内院晒书分类、联系书局订要售卖的新书……这些日子林湘和寻书两人忙得脚不沾地,银钱也流水般花出去。
    还剩下……借着烛光,她的指尖在没被划去的任务上点了一点。
    还需要换一块新招牌。
    旧的那块林湘并不想留。说实话,她早看那东西碍眼,一来,这几个显得意义不明、不知所谓,二来,“惜流芳”这叁个字,当初写下它的林携玉,哪里做到了呢?她辜负了别人的芳华,在腻味了以后。
    这里的书店取名多以“斋”和“坊”结尾,个个典雅大方,林湘没什么取名的天赋,抓耳挠腮半天,她决定简明扼要一点,取精华去糟粕,只保留“惜流芳”中的一个“惜”字,将自己的书店定名为“惜时书舍”。
    虽然毫无新意,但对林湘而言已经很好。若不是顾忌这世上还有同为穿越者的女主林沅在,不欲和对方认亲,中途林湘甚至想自暴自弃,干脆叫“新华书店”得了。
    取好了名字,找谁来写又是一个问题。原主的毛笔字端正清秀,却也仅是如此。林湘坚信,一家书店的招牌必须要能镇场子,至少要让顾客能觉得“这果然是家书店”。
    她试着去求附近书院的教书先生帮忙,肉和酒提过去,还没商量价钱,人家就大爷似的摇头,说她太俗,字只为知己者写。
    俗一点有什么不好?林湘不太理解对方的清高,只好将酒肉带回家自己吃了。
    最后,实在没辙,她想到了柳大夫。
    柳大夫写得一笔好字,从他亲书的药方就能看出,他不止没有医生们的通病,而且一手字还出奇地赏心悦目。林湘不了解书法,但她觉得,能达到柳大夫这种水平就足够了,也不必求太好。
    这天日至黄昏,估量着柳大夫应该坐完了诊,她拉着寻书一起,忐忑着进药铺和对方说了此事。
    “可以。林老板想题什么字?”
    “惜时书舍!”得到了对方的肯定回复,林湘喜不自胜,立刻领着柳大夫去了她的书店,那里已经铺好了纸笔,只等一个写字人。
    柳砚青在书案前坐定,看着眼前的纸笔,心潮微伏。
    说来,他此前从未替人题过笔墨。十六岁前,他孤身一人,离群索居、远离尘寰,无人求字;十六岁后,他回到帝京,声名显赫却与文才无干,亦无人求字;如今二十有七,医馆开了快五年,终于有一个林湘莽撞求上门来。
    但他不讨厌这种莽撞。
    婉拒了对方为他磨墨的好意,柳砚青颠颠墨条的重量,再对着光观察两眼它的成色,心中已经对它的好坏质地有了八分准。
    在砚中添了水,柳砚青将墨条垂直搁在砚台上研磨。拿什么笔、用什么纸,都影响磨墨时的轻重、快慢、水量,个中种种机巧实难与外人道明,他习惯了亲力亲为。
    准备就绪,润湿笔锋,悬腕落纸,一气呵成。
    因为是为他人题招牌,柳砚青特意更换了字体、收敛了笔意,写出来的成效尚可,古拙大气,藏锋于内,笔法和结构都挑不出大错。
    放下狼毫,他抬眼看求字的姑娘,淡淡询问:“这张如何?”
    不能更好了。只要把这字往她门前一挂,活脱脱一个百年老字号。
    林湘看看字又看看人,都喜欢得不得了。
    柳大夫的样貌只是平平,通身的气质却极出众,尤其是提笔写字之际,他给人的感觉和问诊时又不太一样,同样的专注认真,却又带了点儿,呃,超然,对,超然物外,就像被无形的薄雾包裹,倏然离这世界远了一层,连嘴边常噙着的微笑都淡了。
    林湘有些技痒,想用画笔将方才那一瞬回溯,却又清楚自己绝对抓不住那种玄妙的神韵。
    摹形易,绘神难。自古如此。
    “这几个字写得超好看!柳大夫你绝能靠卖字帖赚钱!”实在激动,林湘便使劲儿去夸他,还不忘替他征求寻书的意见:“对吧?寻书,柳大夫这笔字是不是特别好?”
    并不识几个字的寻书肯定地点头,就算看字如看符,她也觉得纸上勾勒的线条是美的,“很好。”她说。
    闻言,林湘回给柳砚青一个“你看,大家都喜欢”的眼神,又问:“柳大夫,这张书法你要不要留着?等工匠留好样之后,我将它装裱好了再还给你怎么样?”
    吹捧柳砚青没少听,但纯粹又真炽的赞美总归是让人高兴的,“你留着吧。”他又勾起嘴角,眼尾漾出浅浅的笑纹,方才的疏离感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是平日的亲和友善。
    “权当作是我送给你的开业贺礼。”他说。
    这贺礼太大了,林湘一时半会儿还真想不到合适的回礼。见外头天色渐渐黑了,她决定索性请对方吃顿好的。
    “忙昏了头,居然在饭点儿把你拉过来了,”目露歉意,她询问:“不若我请客,柳大夫,咱们几个一起去吃一顿?”
    身为大吃货国的一员,哪怕不爱社交,林湘也深谙求人吃一顿、道歉吃一顿、套近乎吃一顿、感谢吃一顿、告别再吃一顿的“饭局文化”。
    反正遇事不决,请对方吃饭准不会错。
    愈想愈觉得这个回礼甚妙,她殷勤问:“我初来乍到,对这一片还不太熟悉,柳大夫你有推荐的馆子或者酒楼吗?你爱吃哪里的菜肴?平时是喜欢清淡还是辛辣?”
    “随意,你和寻书姑娘决定就好,我不挑食。”柳砚青没有推拒,在不涉及原则问题的情况下,他很少拒绝旁人。
    随便大概是这世界上最难做的一道菜了,这世界又没有一种名叫“随便”雪糕,机智如林湘,选择把选择权丢给旁人,“那我去找你家那两个药工来,问一下他们爱吃什么。”
    为了避免柳大夫被人说嫌话,林湘当然不能只请他一个。两女叁男四个人在食坊大快朵颐一番,出来时,弯月已经爬上了东天。
    街道上点着的灯笼不多,商铺基本到了关门的时间,幸而月色还算清明。寻书她家离得远,早早便先走了。
    得知柳大夫身是独居,和两个年近五十的药工并不同路,又见天色已晚,林湘便陪着他同行,反正顺路,不浪费时间。
    柳大夫提着一盏灯走在前头——这灯是他先前从药铺里带过来的,林湘刻意落后了他几步,保持一段距离,不让外人看出他们是同行。只借着灯笼照出的暖黄光亮,不近不远地跟在后头。
    莲花纹样的提灯破开夜间的薄雾,一路上,她和柳大夫都没说话,夜风徐徐地吹着,弦月下万籁俱静,只剩草丛中起伏的虫鸣与鞋底和青石板相碰的声响。
    可能是因为周遭太安静了,听着不属于自己的徐徐脚步声,解决一件大事的林湘起了玩兴,幼稚地改变了自己迈步的频率与速度,试图和柳砚青的保持一致,隐藏住自己的脚步声。
    如果她手上拿着的是江湖人士的剧本,那此刻,她应该屏住呼吸,隐藏脚步,悄悄地靠近任务目标,接着按e刺杀,最后千里不留行,远遁他处。
    想想就酷。日哦,为什么她不会武功。
    想到自己手无缚鸡之力的现实,林湘心里那点刺客梦幻灭了,踢飞一颗挡路的小石子,二人的脚步声又从重迭变回紊乱。
    她是厌倦了,还是单纯的跟不上呢。察觉身后的脚步声渐乱,柳砚青下意识分析起这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林湘的家世、性格、年岁,下意识的小动作、面上常挂着的表情、近期去过的场所、吃晚饭时的喜恶、初夏习习的晚风、月夜虫鸟的低鸣……关于小姑娘的所有信息在脑中如织网交错排列,剔除了错误的推论、摈弃掉不可能的结果,柳砚青想了很多很多,却依旧猜不透对方为何突然开始、又突然结束她的幼稚游戏。
    林湘这个姑娘,太容易被读懂,又太不容易被读懂了。
    她是一道看似有解的谜题。
    这样很好,柳砚青心道,看透一个人是无趣的。他已经不需要再抽丝剥茧、洞隐烛微,彻底掌握另一个人的思维模式与行事作风。
    生活需要一点变数,如同平静的旷野,偶尔也需要一阵清风。
    *按e刺杀,e是电脑上的e键,玩pc游戏常用的一个快捷键,用来进行某项游戏指令。这里是湘湘又犯二了。
    前天某位小可爱问换招牌这个剧情能不能调后的时候,我思考了一通,然后惊讶地发现,哇塞这个我当时随便想到的情节居然对文章有那么深刻的影响!不换招牌,亲眼见柳大夫写字湘湘就不会画画,更不会有见画、回林家、见林沅以及之后发生的种种。所以说不列大纲居然还有好处(b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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