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兜比脸还干净的孟梨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
“老板,能不能便宜点?或者,再宽限我几天,我很快就会拿钱过来赎走的!”
可当铺老板说什么也不同意,还说已经有客人相中了,如果今晚之前,孟梨还不带两万灵石过来,那么,就会卖给别人。
孟梨只好灰头土脸地离开当铺,他想变成小狐狸,然后去偷出来。
但偷鸡摸狗的事,他又偏偏做不来。
再说了,就城池就这么大点地方,要是当铺东西被偷,铁定要找官府,动静一大,说不准还会惊动到常衡。
那要是在这节骨眼上,孟梨把发簪还给了叶簌簌,不就证据确凿,证明他偷东西了么?
虽然,常衡现在已经厌恶他了,不在乎再厌恶一点,但孟梨还是不希望被人当成小偷。
那滋味太难熬了。
一分钱为难死梁山好汉。
孟梨站在巷子口,踢路边的小石头,忽然从衣袖中滑落出什么东西来,他捡起来一看,居然是手帕。
叶簌簌送给他的手帕。
他恍惚间,又想起常衡说的,那簪子是叶簌簌母亲的遗物。
以及那天午后,阳光明媚,孟梨趴在驴子身上,满脸愧疚,叶簌簌冲他灿烂一笑,说:“我们都是朋友嘛!”
——我们是朋友。
是朋友。
他应该把那根簪子赎回来,还给叶簌簌的。
常衡打开房门时,外头天色已晚。
满脸倦容,面色苍白得没有一丝血色。
他白天都会过来照顾叶簌簌,到了晚上就会去照顾孟梨,如此昼夜不分地轮流照顾两人,让本就重伤在身的他,实在吃不消了。
若非菩提护住了心脉,只怕他这次也是凶多吉少。
那日常衡重伤后,灵力所剩无几,只能勉强救一个人,当时他就在犹豫,到底是救叶姑娘,还是救孟梨。
理智上,他觉得应该先救叶姑娘,毕竟此事归根结底确实是孟梨的错,如果不是孟梨把叶姑娘带出客栈,也就不会遇见这种事了。
再者,叶簌簌是个小姑娘,常衡每次看见她,总会想起自己还未出世,就惨死腹中的可怜妹妹。
当他看见叶簌簌煞白的脸时,满脑子都是幼年时,亲眼目睹母亲惨死的画面。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救了此刻的叶姑娘,就是在救幼年时,倒在血泊之中的母亲,更是在救当年无能为力的自己。
可不知为何,他的手却紧紧抓着孟梨的手腕不放,半点都不肯松开,直到常衡想到,可以剖自己的心头血喂孟梨,才勉强说服自己松开了手。
他在把所有灵力,都尽数渡给叶簌簌时,眼睛还一直望着孟梨。
灵力耗尽之后,几乎是一步都不能动了。
为了把两人都平安带回去,常衡再次陷入了犹豫。
到底是先带叶姑娘回去,还是先带孟梨?
叶姑娘是女子,躺在荒郊野岭,终究不安全,孟梨好歹是男人,想来不会出事。
常衡把桃木剑留给了孟梨,最终还是先背着叶簌簌回了客栈,一路上心都是悬着的,直到把孟梨背在身上,才稍微安定了一些。
心安之后,就像是完全被抽光了浑身的力气,以至于他背孟梨回去时,短短一截路,硬是背了三个多时辰。
与其说是背着他走,不如说是爬。
到最后常衡真是一点力气都没有了。
事后,他自己都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把孟梨带回去的。
常衡按照惯例,先去打一盆热水来,想给孟梨擦擦身子,再换一换药,结果房门推开,床上的人却不见了。
他一下子就慌了。
立马放下东西,赶紧出门去寻,遇见店小二,忙问他有没有看见孟梨。
“哦,道长说的是那个小白脸吧?他醒了,醒来后就在客栈里鬼鬼祟祟的,后来就一个人走了。”
“走了?”常衡一愣,赶紧追问,“他往哪儿去了?!”
店小二道:“这我就不知道了,腿长在他身上,是走是留,还不是都随他咯?”见道长如此着急,他又开始为叶簌簌打抱不平,“道长,我说你还管那个小白脸做什么?要不是因为他,叶姑娘怎么会深更半夜出门,还遇见了邪祟!对了,叶姑娘醒了没有?”
“这是谁告诉你的?”
常衡蹙紧眉头,他这三日来,根本没出过客栈,不仅要为自己疗伤,还要在孟梨和叶簌簌之间来回奔走,也从未与人说过这话。
如此一来,就只能是之前告诉常衡,是孟梨把叶簌簌带出去的那个住店的客人说的了。
常衡一瞬间就明白过来,定是这些人在孟梨面前说了什么,所以孟梨才赌气离开的。
这怎么可以?
孟梨伤势未愈,怎么能到处乱跑?再说了,孟梨在此地人生地不熟的,根本就无处可去,还身无分文,让人怎么放心得下?
“大家都这么说啊。”店小二一脸无所谓,“他死了才好呢。”
“你说什么?!”常衡瞬间怒了,“你在他面前,也说了这种话?!”
小道士一改往日的温声细语,竟难得疾言厉色起来,他笃定是这些人说了难听话,把孟梨逼走了,当即攥紧拳头,骨节都发出咯噔咯噔的响声。
他是出家人,他是道士!
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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