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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二章 土城内忧

    第六百九十二章土城内忧
    很早以前,在西域流传着这么一句话:
    破精绝古城者,可得西域半壁。
    获西域群族者,能聚东西财富。
    西域本身地处东西交汇,是东西大陆商品交换的枢纽,谁掌握了西域,就可得到难以想象的财富。
    正因为如此,历朝历代中原朝廷,都对西域紧抓不放,便是武朝对西域已然无力管控,仍旧不撤销西域都护府的原因。
    而要征服西域,不外乎痴人说梦,所能做的就是尽量将各族掌控住,又或是团结起来。
    此外,别无他法!
    精绝古城,西域神秘之处。
    凡西域之人,谈之无不变色。
    然!
    此城却是西域少有的坚城,占地颇广,可屯兵数十万不止,且该城地处战略要冲,实乃兵家必争之地。
    才有了得精绝者,得西域半壁的说法。
    ……
    章莫莫觉得如同在做梦一般。
    从发现叛族的兄长,到一场撕杀,魔像复活的惊恐,与公孙起的两情相悦。
    一切都发生在一两天里。
    不过,身下的不适告诉她,这一切都是真实的,兄长回来了,她也找到了一个男人,从此便有了依靠。
    只是,前路却并不太平,一想到烽火连城,章莫莫便觉得心惊不已。
    精绝古城有上千可战之兵,便有上千具傀儡,即便傀儡被破坏也是有备用的。
    数代人下来,只有天晓得鬼月族存了多少竹甲傀儡。
    再加上高大的城墙,鬼月族不惧任何来犯之敌,唯独怕的只有烽火连城。
    那不是普通的军队,任何人面对烽火连城都会升起无力感。
    无可抵抗!
    缓缓打开门,章莫莫突然回身问道:
    “为什么你们总能赶在烽火连城的前面?而不是烽火连城先你一步?就算有你提前示警,烽火连城为什么不进攻百族?”
    对章莫莫的提问,公孙起一边手上开始挂刀,一边笑着问道:“嘿嘿!族长这么聪明,不如猜一下?”
    微微摇摇头,章莫莫感觉太不可思异,烽火连城是谁?
    那是西域最强之军!
    “我如果说,我去百族前,已和烽火连城交过手了,族长信吗?”公孙起笑的有一些诡异。
    白了公孙起一眼,章莫莫转身出门,她其实不太相信,因为那是烽火连城,非是几个高手所能抵挡。
    ……
    骑在骆驼上,公孙起与章莫莫一起前往土城。
    来时,不过是百人队,还被自己人砍了大部份。
    回时,数百人的驼队,每一个人都是背着一个大箱子,后面还有十数辆大车,里面都装的是鬼月族特有的竹甲傀儡!
    这些骆驼都是万圣教星坛给留下的,鬼月族可没有这许多的骆驼。
    章莫莫十分开心,从她懂事起,鬼月族就没这么富过。
    这些都是她男人给她带来的。
    一个纵身,就从空中跳到公孙起怀里。
    对此,公孙起也不在意,两人一骑也是正好。
    就听,章莫莫在其怀里说道:“你真要把西域都护府搬到精绝古城?还要移百族之兵驻扎?”
    “当然!精绝古城这么大,屯兵十万当是没问题。”公孙起十分肯定,因为再也没有比精绝古城更好的地方了。
    “那你可得多准备些银子,至少吃食要多储藏一些。”章莫莫有些小担心。
    微微皱眉,公孙起突然问道:
    “你们就从没想过种庄稼吗?”
    “种田?”章莫莫有些诧异,对于西域人来讲,压根就不会想到种田的事。
    公孙起笑了笑,言道:“精绝古城下面有源泉之水,最是滋养土地,那么大片的竹林鬼月一族也用不完,不如砍掉一些用来种庄稼。”
    章莫莫又是点头,又是摇头,怯声道:
    “但我们没人会种地呀。”
    “哈哈哈哈哈哈哈!”发出爽朗的笑声,公孙起抬起章莫莫的下巴,柔声道:
    “关内武朝百姓,几乎人人会种地,请来一些教授便是……”
    一时间,把章莫莫说的是一愣一愣,困扰精绝古城的难题被公孙起三言两语便解决了。
    顿时,章莫莫也不怕人看见,嘴唇不住的朝公孙起脸上落去。
    其实,这就和当年向天笑建设昆仑派时一样。
    石材太贵,向天笑就让人持昆仑神兵去劈石,顺便练习剑法、刀法。
    请人工钱太贵,就让弟子们负重搬运,练了轻功、又练了内功。
    按向天笑的话说,人是活的,只要因地制宜,总能想出好办法的。
    精绝古城就是此例,换个思路,便是又一番新局面。
    公孙起相信,只要数代之后,精绝古城一定能变成西域土地上一颗璀璨的明珠。
    就在驼上两人正亲热间,一只青色的小鸟飞到公孙起头上。
    将青鸟接下,取出纸条,就见纸上写着四个字:
    乌孙出兵!
    …………
    土城内。
    对于无功而返的烽火连城军,翁归靡正在大声喝斥道:
    “为什么?!!你们不灭杀几族立威,这样一来各族自然不敢反抗!”
    下面,烽火连城四大头领稳稳安坐。
    城壁大口吃肉、大杯喝酒。
    连奴在仔细维护他的弓弩。
    火凤用手指挑着水果,捡最新鲜的品尝。
    只有疯子,仍旧是带着面具,拱手朗声道:
    “主公,非是我等不尽力,若是真动武,就怕百族联合起来,便是我烽火连城军也不可抵挡。”
    “联合个球,百族一盘散沙,要联合早联合了,便是你们怂了不是?”翁归靡爆了粗口。
    吃肉的嘴松开,拿弩的手停了,捻在手中的葡萄直接弹飞出去,却是被疯子一把抓下。
    火凤瞄了乃兄一眼,冷哼道:“有本事,你自己去呀。”
    “妹子!”疯子沉声低喝。
    翁归靡勃然大怒,大声道:
    “你们把兵权交出来,看本王子能不能收服百族!”
    顿时,堂中一片安静。
    “切!我们又那来的兵权,不过都是些苦哈哈的兄弟甘心跟随罢了”连奴的声音冰冷。
    “哗啦!”
    城壁将面前的桌子翻倒,酒肉散了一地,大喝道:
    “格老子想要兵权,有本事自己去拉队伍!!”
    刹那间,堂中火气窜升,翁归靡更是将脸涨成了猪肝色!
    “闭嘴!”
    一声大吼,将众人镇住,疯子又出来打圆场,拱手对翁归靡道:
    “主公息怒,我这两兄弟都是带兵的粗人。”
    眼珠子连转,翁归靡脸色转好,故意装模作样的出声道:
    “你们兄弟都是有本事的人,若是不想跟随本王子,自可离去做那马匪。”
    说完,翁归靡身躯一震,一显‘王霸之气’。
    城壁跨前一步就欲张嘴,却是被连奴给拉住,就听疯子躬身言道:
    “烽火连城是主公之兵,主公要用自无不可,只是我军作战方式特殊,若是指挥不当,凭白损了主公威名。”
    得了台阶,翁归靡亦不想闹翻,这便说道:
    “我是信任你们兄弟的,只是没有百族之兵,乌孙大军若是到了,又该如何抵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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