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这倒是令人万分佩服,”王二狗眺望窗外,猜测道:“现下五月,花香鸟鸣,莺啼婉转,施秘术之地,寸草不生,连只飞鸟爬虫也不见。估摸她用了那十里生灵,献了祭。”
“这样的交换依我们平头百姓看,相当划算,”燕三叔捋着胡须,简单推理:“若女帝亡,加之大将军烧伤卧床,社稷动荡,北方鞑子岂能不蠢蠢欲动?
另外,立太女一事,还未明确,朝廷上下,文武两派,必然闹得鸡飞狗跳,指不定来个刀兵相见,先入为主。”
“当真是天佑我玉琼,”王二狗发自内心地感慨,他指向自己脑袋,“虽这里摔了,有些问题,失了忆,至少没忘了如何治国。”
“失忆算什么,记忆又不值钱,会治国平天下,让我们老百姓吃得起酒肉就行。”燕三叔随即附和。
楼下一阵马嘶,十分刺耳。
王二狗百无聊赖地伸头去看,这一看不打紧,见了三魂六魄吓了一大半。
“快……快快快,快走!”
“什么事这么着急,热菜还没上呢~”
王二狗猛地拉开前襟,端起盘子,将一叠花生米呼啦啦倒入胸怀,慌张道:“你看楼下是谁!”
“谁?”燕三叔好奇张望,整个人当场愣住,他结结巴巴道:“季……季锦戎?”
……
季锦戎慢悠悠上了楼,双眸映着一切。
一切,又没入他的眼。
店小二热情跟在屁股后面招呼,听闻对方第一句话是要酒,遂十分为难的回应,国丧期间不准饮酒。
得了这话,季锦戎如梦初醒,他无力端坐着,口中寡淡无味,暂挥走了人。
本该红红火火,激动人心的一日,陡然转变成一场笑话。
他的花轿,接了个空。
是的,季锦戎最怕的一幕还是出现了。
慕容安然逃了婚,人影都不见。
不知是该大哭还是该痛哭,强忍之下,神探狄秋霜的得意门生酸了鼻头,他觉得要是在大庭广众下擦鼻涕掉眼泪,恩师知晓后定又是一顿大骂,外加没完没了地扎马步。
为了既不丢人又不受罪,季锦戎垂下脸,将双眼埋进衣袍。
少卿,大红婚袍湿了一片。
漫长的低声抽泣后,一双湿漉漉的、红肿双眸从悲伤里挣扎出来,他将手掌摊开,再次打开皱巴巴的纸条,上面的字依旧刺心,一个字‘等’。
等……要等多久?
等到沧海桑田,人老作古吗?
季锦戎摸去脸上泪水,慕容安然给了自己一个遥遥无期、一个看不到尽头的路。
她让他独自走,带着随时被抛弃的感受,踉踉跄跄朝着没有光的希望走。
纸条被揉搓成团,季锦戎举起手,欲将这份心痛丢开老远,可惜五指终究舍不得松开。
即使手心当中握着的是根尖刺!
如果将字拆成一笔一画,大将军苍劲有力的笔锋又让自己沦陷和迷失,季锦戎将纸团塞进衣袍内袋,像护着宝贝。
字如其人,很飒、很美!
往往,最为普通的东西能从里到外温熨一颗仰望数年的心。
窗外的熙攘分了一缕思绪,校尉大人将双肘横在窗框,脑袋搁在上,沉默不语回忆着数年前的惊鸿一瞥。
人流如当年,不……这样的场景,远不如当年。
十年前,他十岁。
那一日,京城上下,皆去瞧慕容敬敏挂帅出征,自己也不例外。
众人欢送元帅的同时,也为瞧一瞧将门里出来的虎女。
传闻慕容敬敏之女-慕容安然自幼习得一身好武艺,长相又冷又野,全然一副雌雄莫辨、俊俏风流模样,不但惹得京城男子朝思暮想,合着一众女子也对其念念不忘。
季锦戎才不在乎关于对方长相,他不相信一个女子能潇洒自如挥动大砍刀?
虽说本朝女尊男卑,至少开疆拓土、保卫平安的将军皆为男人,哪里能出个女将军?
挤过漫漫人群,将脸蛋都挤得变了行的季锦戎,由于身子骨还没长开,一不小心摔了个跟头,骨碌碌、圆滚滚摔出了线。
就在花踪大街,就在妙味楼门口,季锦戎穿着粗麻布衣瘫坐在地,仰望着高头大马上、银甲红袍的征北军前锋慕容安然。
四目一对上,他的魂,就丢了。
后来,他被士兵快速架回人堆,眼睛平白无故生出了钩子,严丝合缝的固在某人身上,直到身影消失无踪。
以至于如何归的家,如何与生在闺阁中的姐姐攀谈等事,一概回忆不起来。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每每被嬉笑打趣婚事,慕容安然的面孔总会第一个浮现,再也没有旁人。
到了婚嫁年岁,做媒的络绎不绝,无一例外被小小的校尉通通打发,他的爹爹并不是没急过,甚至棍子都给抽了出来。
祠堂内,面对咄咄逼人的父母,季锦戎坦然了心扉,他想嫁慕容安然,哪怕是个侧室,或者是个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男|宠。
果然,自己被毒打一顿。
季海康说,和谁争媳妇不好,偏要和女帝,是走进了死胡同。
棍子一下下落在后背,他一次次在心口,念着那人名字。
剧痛中,从父亲嘴里得知慕容安然迟早要封妃,但自己并不绝望,甚至想好了,割掉身上的玩意,进宫伺候慕容安然,也算是朝朝暮暮、白头偕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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