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章
戴誉再三保证会帮老爹再做一个更高级的晶体管收音机后,终于如愿带着三个超大号的木质话匣子上路了。
“戴哥,要不你先跟着我去朝阳公社放电影吧,附近几个生产队轮下来也就三四天的功夫。返程的时候不用赶路,我转个弯直接送你去红旗公社。”陈玉柱把着三轮挎斗摩托车的车把,转头瞄一眼坐在挎斗里神色恹恹的戴誉。
“别了,又得多折腾好几天,你一会儿把我放到荣城汽车站就行。”
“你拿着这么多东西,售票员没准得多收一张票钱……”
要不是已经与几个生产队约好了时间,陈玉柱肯定二话不说,先将戴誉送去红旗公社。
他能有这份骑着挎斗车载着设备下乡放电影的体面工作,还多亏了戴誉。
去年他家里突逢大难,爹没了娘瘫了,下面还有五个弟妹等着吃饭。他原本也是个整天招猫逗狗的小混混,家里没有任何经济来源。
若不是戴哥看不上电影放映员的工作,将工作推给了他,他都恨不得去投江了……
戴誉知道陈玉柱这么说是出于好意,但他对厂长小舅子说的话,也不是糊弄人的!
他真的快被这坑坑洼洼的土路颠吐了!
越往乡下去,路越难走,如果有大车从身边经过,就跟经历了一场沙尘暴似的。
宁可拎着三个大家伙去挤长途车,他也不想多走好几圈颠簸的回头路了……
陈玉柱无法,只能将车停在戴誉指定的汽车站旁,约定了来接他的时间,才骑车离开。
戴誉要去的红旗公社在三省交界处,民间俗称的三不管地带。
他到了荣城以后,一路向西,转了三趟长途车,走了近八个小时,才在下午快四点的时候,抵达红旗公社汽车站。
然而,这还不算完。他母舅家所在的芦家坳生产大队,偏僻到几近人迹罕至!
连公社领导都只是在每年收秋粮的时候,才选个代表去点个卯。其余时间,芦家坳完全就像被隔绝于世俗的世外桃源。
戴誉下了汽车,就见不远处的供销社门口,停着两辆骡车。
这个年月,除非用队里的骡车或者自己有自行车,否则从公社到生产队往返一趟至少得四五个钟头。
戴誉寻思,最好能搭个顺风车,不然走到天黑他也未必能到芦家坳。
“叔,你们是哪个生产队的啊?”戴誉凑过去,递上一支烟给车老板。
车老板也不见外,收了烟往耳朵上一别,笑起来一脸褶皱:“七里屯的,小伙子去哪儿?顺路的话载你一程。”
戴誉连七里屯在哪都不知道,更不确定是否顺路了,只能问:“我去芦家坳,叔你顺路不?”
那车老板笑着摆手,指指前面那辆窄长的骡车道:“你运气不错,前面那辆车就是芦家坳大队的,大队书记要嫁闺女,他女婿赶车来供销社买结婚用的物什呢。你是谁家亲戚啊?来参加婚礼的吧?”
他一看这小伙子的穿着打扮就不像本地人,而且他们当地要是有这么精神的小伙子,早就传遍十里八乡了。
“我回母舅家探亲的,没想到还能碰上这样的喜事!”戴誉颠了颠手里拎着的包,在心里盘算着,这次少不得要出点血随礼了,弄粮食的事还得大队书记点头才行。
“嘿,那小子出来了,咋买这么多东西!”车老板大叔将一个梳着寸头的年轻人指给戴誉看。
冲对方喊道:“兴旺,你们队里来客人了,一会儿你顺带着给拉回山里去。”
兴旺怀里抱着,手里提着,带着一大堆东西往骡车上放。
回身时,见到站在大叔骡车边的戴誉,笑出一口大白牙:“行啊,欢迎欢迎!来吧!咱们上车,这就出发了!”
说着还在褂子上擦了擦手汗,主动跟戴誉握手:“我叫田兴旺,原来是七里屯的,以后就定居在咱们芦家坳了,同志怎么称呼?是哪家的亲戚?”
按照当时的普遍认知,男人结婚后从本村迁往别村落户,就是倒插门了。
戴誉见他为人敞亮,对于倒插门的事也不避讳,心下便喜欢三分。
“听说你最近有新婚之喜,恭喜啊!”戴誉双手握住他伸过来的手,自报家门道:“我叫戴誉,是芦根生家的外甥。”
岂料,刚刚还喜气洋洋热情待客的田兴旺,听了戴誉自我介绍后,脸上的笑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垮了下去。
与他交握的手更是蜻蜓点水一触即离。
戴誉对他云霄飞车似的态度转变不明所以,莫非他们从前认识?
原身得罪过他?
不能吧!
他印象里根本就没有田兴旺这号人呐!
倒也有可能是这个田兴旺与他小舅不对付,恨屋及乌,连带着对他也不待见……
戴誉心里觉得莫名其妙,但还得搭人家的顺风车进山,便权当没有发现对方态度的冷淡。
他也不用田兴旺招待,自顾自将背包往骡车上一放,厚着脸皮抬腿跨上骡车。
“大叔,我们先走了,回头见啊!”戴誉不顾田兴旺冷脸,回身与刚刚的车老板挥手道别。
傍晚,乡间土路,碎金般的光影里,戴誉半躺在骡车中,翘着的脚随着音乐一点一点的。
他之前主动挑起几个话头试图打破僵局,可惜田兴旺冷气全开,只管闷头赶车,根本不接茬。
与陌生人坐在车里,没有话题可聊,空气尴尬到凝固,怎么办?
打开车载音响!
此时,同理!
戴誉也懒得热脸贴人家冷屁股了,干脆从包里掏出一个收音机,在晃晃悠悠的骡车上听起了广播。
虽然声音时有时无,但是斜阳微暖,清风拂面,分外惬意慵懒。他被这骡车晃得,已经睡了好几觉了……
赶车的田兴旺回头瞥见他一副大爷模样,像是全然察觉不到自己有多不受欢迎,心下一阵气闷!
可是,他也不能将对方赶下车!
这骡车是队里的,不是他私人的,而且他尚且没正式落户芦家坳。芦姓人很是护短,万一被这个戴誉告到队里去,说他公器私用,他也没什么好果子吃。
于是两人一车,就一路别别扭扭地走到了山脚下。
“下车了!”田兴旺甩了一记响鞭,粗着嗓子闷声道。
“这么快?”戴誉迷迷糊糊醒过来,搓了搓脸,关了丝丝响的收音机。
田兴旺盯着他摆弄收音机的动作,眼里有掩饰不住的好奇和羡慕。
戴誉注意到他的视线,嘿嘿一笑:“想要话匣子不?你跟我说道说道,为什么突然就不跟我说话了,我把这个话匣子送给你和支书女儿当新婚礼物,咋样?”
本来态度已经有了一丝松动的田兴旺,听了他的话,脸更黑了,牵着骡车往山上走,不搭理他。
戴誉无奈地耸耸肩,认命跟上。
不说就不说呗,我也很高贵!
从外面通往芦家坳的路,只有这一条。
不过这条通道只容得下两人并行,要不是骡车被设计得足够窄,像一般骡车那种宽度是过不去的。
大宗货物进山出山,全靠人挑肩扛小车推。
芦家坳三面环山,一面邻河,在山间的一处开阔平地上,聚集着上百户人家,其中九成以上都是芦姓人。
这些芦姓人原本姓努叶勒,是满族人。
当年大清亡了以后,满人的处境每况愈下,努叶勒算是大姓,芦根生祖父担心满姓引人注意,便带着族人改了汉姓,一部分族人改姓陆,另一部分姓了芦。
自此便隐姓埋名了起来。
虽然改了姓,但是族人还聚居在一起抱团取暖。姓芦的这一支迁来了三不管地带的深山里,一过就是半个世纪。
当戴誉翻山越岭地抵达芦家坳村口,又找回了当年在军工学院读书时,野外拉练的感觉。
戴誉的到来不知怎的,在芦家坳引起了一阵骚动。
“根生家的!快去看看吧!你家那个漂亮外甥来了!还是被兴旺那孩子用车拉回来的!”队里婶子的调门很高,还没进院呢,焦急的喊声就传了进来。
正在灶台边炒菜的小舅妈,听到那个婶子的报信,拎着锅铲就跑了出来。
见到村口站着的戴誉,虽然一身风霜,但也不掩其风姿,小舅妈在心里骂了句“造孽”,上前一把拽过戴誉的胳膊就往家里走。
刚进门,连口水都没来得及喝呢,就见小舅妈“嘭”地一声关上院门,挥舞着锅铲气势汹汹道:“是不是你小舅给你递了消息,你才跑过来的?写了信还是发了电报?他那个人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净跟着添乱!”
戴誉仰头坐在院子的石凳上盯着她大发雌威,默不作声。
小舅妈被他那双迷茫的大桃花眼看着,又觉得外甥刚来就被编排了一通,确实有些说不过去。
勉强整理好表情,语气硬邦邦道:“我给你做饭去!既然来了,也别马上回去了。这几天先在家呆着吧,等银花的婚礼办完了你再出去!别给人家捣乱!”
戴誉:“?”
这都哪跟哪啊?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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