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自殖民时期以来,已经收获了北美浣熊毛皮,在北极狐的数量越来越少,漂亮的狐狸皮毛越来越少,‘浣熊’大衣风行一时,制成了价值更低的毛皮大衣。”
“尽管人们对皮毛大衣的需求不再那么高,但浣熊的毛皮仍可能以仿貂、水獭或海豹皮毛的形式出售,某些地区也吃北美浣熊。”
趁着浣熊还没醒来的空档,凌枫和大家闲聊起来。
没想到一开口,就是这么残忍的事实。
【呜呜,我也没想到,那些漂亮的皮毛大衣背后是这么残忍的真相。】
【我以后坚决不买皮毛大衣了!我家里那套狐狸毛被我扔了。】
“浣熊属于杂食性动物,能食用捕获的大部分猎物,多来自于地面或者临近水的地面。在根据季节变化,会吃浆果、坚果、啄木鸟的卵、爬行动物的卵、昆虫、乌龟、青蛙、小型哺乳动物,还会吃鱼类和蛤蜊,可以说是一个不挑食的坏孩子。”
“为什么说是坏孩子,因为他们有一个外号,叫做‘食物小偷’。”
“生活在都市近郊的浣熊常会潜入人类住处偷窃食物,加上眼睛周遭的黑色条纹特征,因此被称为‘食物小偷’,在我们华国呢,小时候有一种零食,干脆面,大家都知道吧!”
“于是浣熊先生在我们华国,则被昵称为‘干脆面君’。”
【哈哈哈!干脆面君!我吃过这个牌子的干脆面!】
【还有面霜和沐浴露,我也买过。】
【还真是鼎鼎有名。】
“哈哈哈,还有,浣熊在每次吃东西前,总是先把食物在水中清洗一下。”
“它们如果发现鸟蛋,能够很巧妙地用爪子在蛋上挖洞,然后吸食蛋中的汁液,吃东西时,能灵巧地用两只前脚抓起食物来吃,它们的前颚长有尖尖的犬牙,用来咬住和撕裂食物,然后用颚齿磨、食物。”
【这么爱干净的吗?】
【听起来智商不低!】
【是不是因为它口中缺乏唾液腺,分泌的唾液少,干燥食物不易吞咽,才需要在吃东西之前放在水里清洗一下?】
“不不不,其实这位兄弟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相反它的唾液非常丰富,而且它也不是真正地在清洗所要吃掉的食物。”
凌枫看到弹幕的回答,摇了摇头,又看了看浣熊的状况,发现对方没有醒来的痕迹,才继续对着镜头解释。
“这种很奇怪的动作可以称为‘戏水’,但即使周围没有水,它也会做出类似于‘戏水’的动作。”
【那可能就是它们比较爱干净。】
“非也非也!它们也能吃上面沾有泥土的食物。有人认为,这是由于它喜欢水中的食物,这些食物吃起来可能格外有滋味,但这个解释同样不能令人信服。”
凌枫伸出手指摇了摇。
“因为浣熊在吃水果和蔬菜时,也要放在水里洗一下,难不成那些苦不拉几的生菜还可以让他们吃的津津有味了?”
【那到底是因为什么?】
“其实我认为,浣熊的爪子和人的手有着相同的神经末梢排列,但它缺少布满了触觉感受器并能给我们留下指纹的脊状纹,所以浣熊喜欢通过弄湿自己的爪子来刺激神经末梢,让爪子变得更加灵活和敏感,更好地判断食物的个体、大小,从而轻松地抓取到藏匿在角落里的各种美味。”
“事实上,很少有动物能够像它那样在黑暗中安全地捕获螯虾,它更多时候不是通过视觉和嗅觉,而是通过爪子来确定食物所在的位置和判断食物的好坏,当然,以上只是我的个人判断,这还没有得到完全的科学证明,大家听听也就过去了!”
【呜呜呜,我觉我越来越配不上凌哥了,还会自己发表观点......】
【濒危动物研究所陆军:小凌!你到底是什么宝藏啊!你的观点我们会记录,到时候会去研究证明!多发表发表观点吧!】
陆军不加掩饰的欣赏让直播间又是一串“6666”。
“哈哈哈哈,”凌枫不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陆前辈,谢谢你们帮我验证了,有什么观点我会和你说的。”
说完,将镜头对准浣熊,继续普及。
“浣熊自己不筑窝,常用现成的树洞当‘卧室’,也栖于其他动物遗弃的旧穴中北美浣熊在夜间活动,白天很少活动,所以我怀疑,这位浣熊先生,可能是在自己的窝里发现龙卷风的到来,慌乱之下跑了出来,然后惹到了刺猬一族。”
第一百三十四章 鼎鼎大名的干脆面君。
同类推荐:
落不尽的花、
女配养娃记_高辣文_御宅屋、
孤傲小门主、
豪婿(叶凡秋沐橙)、
穿越之恶魔盟主的淘气郡主、
穿成反派boss亲妈后、
最强女团美貌担当[穿越]、
斩骨书之龙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