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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妖孽横生 作者:谦少

    分卷阅读14

    是,这天下午,顶着银发刺猬头的卓洛,来着他拉风的哈雷跑车,送陆家的保姆、抱着紫砂煲的夏宸同学,回了他的雇主家。

    24、第 24 章 ...

    晚餐的时候,陆之栩对这只“锅”表示了适当兴趣,得知是用来煲汤的之后就没再说什么,他大概不知道市面上真正的紫砂煲价格多贵——他给夏宸留的钱远远超过一个三口之家的用度,他这人对钱没什么概念,他所谓的“零钱”都放在客厅的空花盆里。

    星期一夏宸满课,陆之栩却只有下午有一节刑事诉讼法的课,所以,身兼保姆和厨师以及管家等数职的夏宸同学先是在凌晨一点给起来找东西吃的陆之栩做了紫米粥,继而在凌晨六点起来买了菜,给还睡着的一大一小做了早餐,然后坐着公交去了学校——虽然他有驾照,陆之栩也说过那台斯柯达可以给他开,但是夏宸向来不喜欢借用东西,而且玛莎庄园离c大并不远。

    中午夏宸赶回来做饭,打开门,只看见宝宝正坐在地毯上玩着昨天的那四只兔子,宝宝年纪小,却很知道爱惜东西,也爱干净,知道拿陆之栩扔在废纸篓里的合同放在地摊上,把兔子放在合同上玩,一边玩一边自言自语。

    夏宸轻悄悄地走到宝宝后面,听见宝宝正一个人分饰四角,给四只兔子配音,一会是兔子爸爸,一会是兔子爷爷,都是在架势十足地教训两只小兔子,让它们不要挑食,要多吃蔬菜。

    夏宸听了一会,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宝宝构思的兔子一家人里面,是没有母兔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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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之栩在饭点准时醒来了。

    他趴在床上发了一会呆,艰难地爬了起来,穿着件白色睡袍,走到客厅,发现陆嘉明宝宝正趴在地上,一手拿着一只兔子表扬追逐战,跑在前面的兔子是儿子,后面的是爸爸,主要情节是兔子爸爸要打兔子儿子的屁股。

    陆之栩踩着拖鞋,睡眼惺忪地走到了宝宝面前,宝宝一手抓着一只兔子,仰着头,茫然地看着他。

    陆嘉明宝宝默默地在心底恋恋不舍了一下,但是想起夏宸讲的“爸爸只有一个”的道理,还是十分悲壮地把左手的兔子递到了陆之栩面前。

    陆之栩嫌弃地看了一眼那隔夜的兔子,穿过餐厅,径直走到了厨房门口,对着正在做酱焖红肉的夏宸道:“等会把那几只馒头扔了,宝宝都拿在手上玩了一天了,脏死了。”

    ……

    遗憾的是,陆之栩的离间计并未起到效果,夏宸和宝宝讲了道理之后,陆嘉明宝宝虽然恋恋不舍,还是听话地放弃了那几只宝贝兔子。

    吃过中饭之后,陆之栩开着车带着宝宝和夏宸去了学校,他轻车熟路地把宝宝往许煦办公室一扔,就赶着上课去了。夏宸下午的课是两个法律讲座,不点名,所以在上课这件事上潇洒惯了的宸少就翘课去探望陆嘉明宝宝了。

    许煦的办公室有个大鱼缸,里面养了几条颇漂亮的鱼,其实许煦这人对鱼是没有外貌歧视的,但是也架不住陆妖孽每次造访他的办公室就要对那些鱼评头品足,陆妖孽无聊的时候给那些鱼取了类似于“小肥膘”“老年痴呆”“叫花子”……这样明显带有“人”身攻击倾向的外号。大概鱼也有自尊心,每次被陆妖孽重点嫌弃的鱼都会开始食欲不振,许煦买再贵的鱼食都不管用,只好送给林佐栖带的那个立志当兽医的研究生去养。

    于是,夏宸进许煦的办公室的时候,看见的就是陆宝宝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鱼缸前,大睁着一双猫眼,好奇地看着鱼缸里的游来游去的鱼。

    25、第 25 章 ...

    作为一个合格的保姆兼管家,夏宸是绝对不会让陆嘉明宝宝感觉无聊的。

    当然,他让宝宝感觉有趣的方法,不是教他玩新的游戏。他的目标是要培养阳光健康的小小少年,而不是沉迷游戏的宅男,于是,他决定,带宝宝去看花!

    宝宝是个好孩子,虽然他爸爸陆妖孽从来不给他买多少玩具,也不给他买电视机——陆妖孽振振有词地对“许煦老流氓”说:我这哪是小气!我是在抵制现代社会垃圾文化对宝宝的侵蚀!虽然,宝宝过去的四五年里,都处于野生放养的状态,但是,他还是自觉地长成了一个阳光健康的好宝宝,对自然界的动植物充满热爱与探索精神——事实证明,他要钻到蔷薇花丛下捉“小虫虫”的时候那力气简直可以拖动一头牛。

    夏宸小的时候,是在夏家老爷子的铁血教育和李家老爷子的“文人风骨”夹击下成长的,只是后来他父母出了事,他在夏家的处境逼得他心思深沉。也就忘了君子清如水那一套。

    后来年纪再大了点,眼界也开了,夏宸才知道原来中国古代文化里的帝王学才是真正的博大精深。中国五千年的文化积淀,只要真正读透了一点皮毛,也足以在这残酷的社会中立足了。

    宝宝是个好孩子,自然值得最好的教育,夏宸在大学里还有三四年,这时间足够他培养出一个小君子了。

    当然,培养要一步步来。现在城市里的孩子大多浮躁功利,在宝宝这个年纪,已经有不少孩子开始被家长在努力发掘“艺术天赋”了。然而,夏宸给宝宝上的第一课却很简单——自然。

    感悟自然和敬畏自然,是一个人最美好的品质之一,一个人,如果活了一辈子,都不明白自然的美好,不曾见过最美的日出和最深沉的日落,不曾亲手养活一株花,见证过一场花开。一个人,如果一辈子都被束缚在钢筋水泥的都市,呼吸着被污染的空气,感知不到四季的变化,在人和人的勾心斗角中消磨了时间。那么,他也不过是工业化进程中的一个零件而已。

    夏宸小时候聪明得过分,险些被选进清华少年班,夏宸的妈妈没有答应——那时候她才二十多岁,是个有灵气的才女,她说她不要夏宸当华罗庚,数学固然美妙,但是她想教给夏宸的第一课,是“每个人都应该自己决定自己想要的生活!”

    她其实还想给夏宸上很多课,从诗经到德国鲁尔工业区的兴衰历程,可惜她没来得及,夏宸七岁那年她飞机失事,和夏宸的爸爸一起死在太平洋上空三万英尺的高度里。

    幸运的是,她的儿子,并没有被肃杀的寒冬摧毁,他最终长成了她想要的样子,像一棵长在沙漠中的树,是君子,也是绅士,既知道什么仁义清高,也能自己投资在政府的新开发区买下一栋楼。

    而如今,他站在一个学校的花圃里,站在如血的夕阳里,抱着一个四岁半的娃娃,教他读一个一千多年前的诗人的句子,教他什么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

    也许,这已经不应该叫培养,而是叫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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